德國通過性別自決法

【2024年4月15日訊】

德國聯邦議院通過《性別自決法》,更改法定性別將無需評估;並嚴禁洩露他人的原有姓名或性別,可處最高一萬歐元罰款。

新法規定,故意及有害地洩露他人先前登記的姓名或性別,可處最高一萬歐元罰款,但法律訴訟或警方調查屬例外。

18歲以上人士可自行聲明變更為男性、女性或多元性別(第三性別),無需醫生證明及家庭法院批准,僅須提前3個月親身通知登記處。14至18歲青少年需獲父母或監護人同意,14歲以下則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提出。

新法要求變更性別後的名字必須與新的法定性別相符──男性須使用公認的男性名字,女性須使用公認的女性名字。法律亦容許如女子健身房及更衣室等場所自行決定誰可以進入。

法定性別變更後12個月內不得再次變更或恢復。但「國防緊急情況」下兩個月內,從男性變更為女性或多元性別的申請將被擱置。新法預計將於11月1日生效。

法案簡化公民變更性別程序,獲多數議員支持;以374票贊成、251票反對、11票棄權獲得通過;立法彰顯德國在保障跨性別公民權益方面的重大進展,但反對者擔憂會引發濫用。

朔爾茨總理表示:「我們肯定及尊重跨性別、雙性人及非二元性別人士,但不會剝奪其他人權利。這體現我們持續推動國家現代化,以法律承認及保障多元生活現實。」

此舉亦引起保守派及極右翼政黨的擔憂,認為法律可能遭濫用,尤其對年輕人造成影響。支持者則認為這只是邁向更貼近自我認同社會的第一步。跨性別權益倡議者視之為尊重和維護跨性別公民權益的重要一環。

多元性別超越傳統二元性別劃分。生理性別上,除男女以外亦有雙性特徵者、即雙性人。自我性別認同亦可為男性、女性或其他性別。第三性別乃男女性別界定外的多元性別認同,包括無性別等。

與此同時,義大利右翼總理梅洛尼正草擬將代理孕母定為重罪的法案,提高罰款達100萬歐元,監禁增至2年。有數百名抗議者在羅馬舉行示威,反對該草案。

一位透過代孕育有雙胞胎的父親表示,他們並非罪犯,雙方均經過充分知情同意,且孩子也認識代理孕母,並無剝削問題。

此立場亦呼應教宗方濟各發布的文件,指代孕侵犯婦女與兒童尊嚴,使婦女成為他人慾望的工具。外界普遍認為,此舉針對LGBTQ+群體,與教廷立場一致,引發眾多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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