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初選47人案:區諾軒日前修訂稱「感被戴耀廷騎劫」供詞

【2023年3月19日訊】

47名香港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續審,前民主黨成員區諾軒稱「攬炒十步」為民主黨領袖戴耀廷狂想,並修訂日前稱「感覺被戴耀廷騎劫」供詞。

區諾軒

47名香港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7日展開第27天審訊。

代表陳志全的大狀馬維騉盤問期間引用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步」時,區諾軒供稱不想此事在香港發生,形容「這個真是狂想,所以是fantasy,他可能…是啊…finalfantasy囉。」

(呢個真係狂想,所以係fantasy,佢可能…係囉…finalfantasy囉」)

另外,辯方周四披露,由戴耀廷發出的初選新界東協議文件中,有「會運用」《基本法》否決權的字句。區諾軒供稱「我也是剛看到(我都係啱啱睇到)」。被問及戴是否騎劫了反對意見時,區稱「我確實是有這個感覺(我確實係有呢個感覺)」。

區一日後主動修訂,稱「我覺得我不應該用『騎劫』這個字眼去定性這件事,始終不想再用這類詞語,結果又傷害戴耀廷。」(我覺得我唔應該用『騎劫』呢個字眼去定性呢件事,始終唔想再用呢類詞語,結果又傷害戴耀廷。)

不過庭上區再指自己從沒收到部分文件,形容自己「蒙在鼓裡」。區於本周被盤問時,另提及視陳志全為朋友,同意陳所屬的「人民力量」,可歸類為進步民主派,而陳「不是真的很激進(唔係真係好激進)」。

他又確認黃碧雲、林卓廷沒在初選提名表夾附含否決預算案字句的共同綱領,而兩人與「整個民主黨都無簽(成個民主黨都無簽)」〈墨落無悔〉聲明。

法官問戴耀廷「攬炒十步」區:我會說是他的狂想

辯方大狀馬維騉庭上先後展示戴耀廷數篇2019至2020年刊登的文章盤問。戴在〈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2020.04.28刊登)一文提及,「按我的推算,這條香港攬炒宿命路的時間線可能是這樣」,並列舉10步。

控方開案提及的「攬炒十步」:

第一步:政府大規模取消民主派人士參選立會資格。
第二步:因港澳辦及中聯辦干預事件,及民主派被取消資格,觸發更多人投票支持民主派,最終取得35席或以上。
第三步:特首及律政司展開司法程序取消民主派議員資格,由於需時處理,民主派繼續主導立法會。
第四步:政府所有撥款申請都被立法會否決,政府只能維持一般運作。
第五步:立法會否決政府預算案,特首解散立法會,以臨時撥款方式維持政府運作。
第六步:立法會重選,民主派或要派出PlanC參選,因PlanB也可能被取消資格,但仍取得35席或以上。
第七步:立法會再次否決預算案,特首辭職及特區政府停擺。
第八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中央政府把《國家安全法》直接適用於香港,解散立法會、成立臨時立法會、下屆特首由協商產生,大舉拘押民主派領袖。
第九步:香港街頭抗爭變得更激烈,出現血腥鎮壓,港人發動三罷,社會陷入停頓。
第十步: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

馬問,該文中「按我的推算」,是否當時流行用語「沙盤推演」的意思。區同意,並指戴「說的是一點可能,而這些可能是未發生的(講緊嘅係一啲可能,而呢啲可能係未發生嘅)」。馬再按十步逐步盤問,法官先後加入追問。

法官陳仲衡就第六步提及,民主派將由「PlanC」進入立法會,指初選參選者不可能達至此步,因他們最多只有「PlanB」。區回應,「『PlanC』真係太遠喇,其實呢6步都已經太遠喇,有咁多前設。」

法官李運騰問,這是否戴耀廷的藍圖或預測。區表示,「我會話係佢嘅狂想」。李追問,「你所說的狂想(crazy),是否指他希望達成的事;而即使這是狂想,亦是戴所渴望的?」區答,「我為什麼會這麼說,因為這是一些很不現實的預測唄。(我點解會咁講,因為係啲好唔現實嘅預測囉。)」

馬問,那區會否同意,這是戴的幻想(fantasy)。法官陳慶偉打斷,指對區來說是幻想,但對戴來說,是「香港宿命」,一如文章標題所示。李則說,這是戴眼中香港最終宿命。區答,「這個真是狂想,所以是fantasy,他可能…是啊…finalfantasy囉」。

(呢個真係狂想,所以係fantasy,佢可能…係囉…finalfantasy囉」)

區指最後三步「講到係好末日預言」 不支持戴的十步推測

就最後3步,馬維騉指要一併閱讀,問區若說這是港版的聖經「末日預言」,是否公道,因內文有提及「血腥鎮壓」;又指這只是形象化的說法,不是真指世界末日。區先後指,「那麼他也有說到街頭抗爭更激烈,令香港陷入停頓…的確是說到好末日預言。」

(咁佢都有講到街頭抗爭更激烈,令到香港陷入停頓…的確係講到好末日預言。)

馬再問,區是否不希望民主派遭大規模DQ。區答,「我是一個因為別人被取消資格而當選的立法會議員,我一直都相信,不應該有這些情況發生的(我係一個因為人哋被取消資格而當選嘅立法會議員,我一直都相信,唔應該有呢啲情況發生嘅)」。

馬欲再提問,陳慶偉修改問題,問區是否不支持戴任何一步的推測。區答,「我並不支持其10步推測。」

李運騰此時引戴同月稍早前,即2020年4月14日刊登的文章〈攬炒的定義和時間〉,指當時戴對攬炒定義,還包括「立法會被解散、特首辭職」、「特區政府運作停擺、中共正式宣布一國兩制結束」,問區這是戴的幻想還是推測。區答,與「攬炒十步」中的步驟相似。

一日前盤問下稱感被戴騎劫 區主動修訂證供 稱免「又傷害戴」

區諾軒周四在馬的盤問下,供稱在庭上才見到新界東協調協議文件,寫有「會運用」《基本法》否決權字句。馬問戴是否騎劫了反對意見時,區稱「我確實是有這個感覺(我確實係有呢個感覺)」。

周五聆訊,區主動補充,「昨天辯方律師問我有沒有一個『騎劫』的感覺,我想過我覺得我不應該用『騎劫』這個字眼去定性這件事,始終不想再用這類詞語,結果又傷害戴耀廷」。

(噚日辯方律師問我有無一個『騎劫』嘅感覺,我諗過我覺得我唔應該用『騎劫』呢個字眼去定性呢件事,始終唔想再用呢類詞語,結果又傷害戴耀廷)

區續說,「報名表始終有一句是這樣寫,參與者『需要認同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協調會議共識』,我終歸難免有把關的責任。(報名表始終有一句係咁樣寫,參與者『需要認同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我終歸難免有把關嘅責任)」

區又指,「我不可能當時會出現被『騎劫』或者任何負面的看法。我只能形容我當時的情況是我,是被蒙在鼓裡(我無理由當時會出現被『騎劫』或者任何負面嘅睇法。我只能夠形容我當時嘅情況係我,係被蒙在鼓裡)」。

馬再就新東文件盤問,指WhatsApp有一個廣播功能,向指定收訊人發送訊息。區表示他沒有廣播名單,並主動指他「肯定100%無收過」其中新界西開會通知的廣播訊息,「我想大家都是覺得我是想當然知道了,我現在真的感到我是蒙在鼓裡」。

(我諗大家都係覺得我係想當然知道囉,我而家真係感到我係蒙在鼓裡)

官問及組織者先後退出 誰指示「香港民研」進行民調

馬維騉又問到,區諾軒在2020年7月15日退出初選,趙家賢、戴耀廷翌日先後宣布退出或休息,而立法會選舉的提名期為7月18至31日。

法官李運騰關注,戴宣布休息後,誰繼續進行民調?區稱應是「香港民意研究所」。李追問,誰給予指示。區稱,當時已經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在正式選舉時做民調。

李再追問,誰給指示,誰負責出錢?區答稱,「呢個係一個問號嚟嘅。」區補充,相關問題可以問「民主動力」。

馬指即使立會過半 政府會以不同方法「把多數變為少數」

馬維騉其後問到,若民主、建制兩派的立法會議席平均分布,情況會較「棘手」;但若民主派取得35或36個席位後,民主派會爭取一些較重要的職位,問區該情況下,可否說政府會寸步難行?區稱,取決於政府及立法會多數派是否願意討論。

馬續指,政府只能與民主派協商,或以不同方法把多數變為少數(reduce the majority into a minority),如取消部分人的資格。

李運騰立即問,馬認為法庭會容許情況發生?馬回應稱,政府的權力大於法庭,又指有人取笑其問題,但重申他不是作出諷刺(sarcastic)。李運騰聞言微笑,並稱認為問題不恰當,但請馬繼續。

馬再重申問題,協商還是把多數變為少數?李運騰再打斷問以甚麼方法?殺了他們?(by killing them)著馬問得更仔細。馬稱,在極端情況下,如拘捕他們?又或取消資格?法官陳慶偉質疑,馬最終問題為何,又著馬問下個問題。

法官問及政改通過條件 區引張炳良著作指有3關

法官陳仲衡其後問及,「35+」目標從沒提及要取得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席,以推動政制改革?區稱,「沒這麼說過。(無咁講過。)」李運騰問,即使特首想推行政改,也不是由他說了算?區同意,並擬引一學者意見。

陳仲衡問,該學者應不是戴耀廷?區說是張炳良,指其著作《香港的例外會長久嗎?》提到香港要實現民主政制,需特首同意、立法會要有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更重要是中央政府支持,「起碼要通過呢三個窗口,所以特首很難一個人說了算。」

李追問,是否說「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更難以實現(unrealistic)?區稱,「所以看了這麼多東西,反思了這麼久,我還是覺得香港的民主路,還是要通過談判,大家一起談,才有機會。」

(所以睇咗咁多嘢,反思咗咁耐,我都係覺得香港嘅民主路,都係要透過談判,大家一齊傾,先至有機會。)

16人不認罪受審

本案16被告不認罪受審: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新東協議文件寫「會運用」否決權 區:我都係啱啱睇到

區諾軒早前在控方主問時供稱,5個初選地方選區的「協調協議文件」,就著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這一點,只有新界西的寫法為「會運用」權力;其餘4區的文件則寫「積極運用」。

代表人民力量陳志全的大狀馬維騉周四繼續盤問區。馬庭上展示戴耀廷在2020年6月8日,於初選組織者WhatsApp群組發出、新東協調協議文件檔案「35+ 新東 final.docx」,顯示該協議文件寫有:

參與協調機制的個人或團體,認同民主派取得立法會一半議席,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特赦抗爭者、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及重啟政改以達雙普選

區供稱,他當時應該沒有開啟該檔案,「如果我有開到,我就會注意到『會運用』這個字。當時我的總體印象,是當我開這些檔案,也是『會積極運用』的字眼。」

(如果我有開到,我就會注意到『會運用』呢個字。當時我嘅總體印象,係當我開呢啲檔案,都係『會積極運用』嘅」,又指「我都係啱啱睇到呢份文件,新界東嘅協調機制,第二點係用『會運用』嘅字眼。)

馬:戴騎劫了會上反對意見? 區:確實係有呢個感覺

馬維騉之後向區指出,「這(戴在文件中用『會運用』字眼)騎劫了協調會議,因為它無視其他觀點?」法官李運騰打斷問,誰騎劫誰?馬修正說法,再向區指出,「戴耀廷騎劫了會議中的反對意見?」區答「我確實是有這個感覺(我確實係有呢個感覺)」。

法官陳慶偉之後問,「你說有騎劫的感覺,是指文件沒全面反映會議情況?」區表示,「…根據我案發期間的立場,我沒有理由會同意一個『會運用基本法權力』的立場」。(…根據我案發期間嘅立場,我無理由會同意一個『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嘅立場)

李追問,是與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議(2020.5.5 舉行)有關?區同意。

李再問,所以這文件沒反映該會議中不同意見?區同意,並指他之所以在同年6月9日的記者會上,沒反對「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字眼,「這是因為他的意思是有一定的彈性。但是你在『會運用』的時候呢,我就會有感覺,是不是沒有尊重到會裡不一樣的聲音。」

(係因為佢嘅意思係有一定嘅彈性。但係你喺『會運用』嘅時候呢,我就會有感覺,係咪無尊重到會入面唔同嘅聲音。)

區指自己與社民連 曾在會議上質疑否決預算案一事

區諾軒之後一度補充指,戴曾於該次新東會議中,解釋「積極運用」字眼,指其完整意思為「你可以用,可以唔用,但如果政府唔聽民意,就可以用呢個憲制權力」,以迎合分歧。

區又指,社民連梁國雄的代表陳寶瑩及區本人,也曾在會上提出質疑,「我說不能夠勉強別人一定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如果你說35+,無可避免包括功能組別的參選人士的,功能界別有業界的利益的嘛」。

(我話唔能夠勉強人哋一定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嘅,如果你講緊35+,無可避免包括埋功能組別嘅參選人士嘅,功能界別有業界嘅利益㗎嘛)不過區指戴沒直接回應,而是整體地回應質疑。

法官陳慶偉提及,戴2019年12月的文章提到立法會兩項權力(財政權及調查權),但其2020年3月31日的文章僅提及使用一項權力(否決權),認為反映戴的思想或有演進(progressively evolve)。

區回應稱,「我會說他的矛盾,反映他有一個盲點。這就是他有沒有真聽過,想參選功能界別的人的真正需要,我當時候為什麼說出這樣的意見,就是因為有接觸這一班人,他是沒有的。」

(我會話佢嘅矛盾,反映佢有一個盲點。就係佢有無真係聽過,想參選功能界別嘅人嘅真正需要,我當時候點解講出咁嘅意見,就係因為有接觸呢一班人,他是沒有的。)

區確認與戴耀廷 初選前沒諮詢陳志全意見

馬維騉盤問下,區確認他自己及戴耀廷沒就初選諮詢陳志全。馬指,區、戴諮詢各方時,為立法會討論預算案,陳當時忙於開會,且有意參選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區同意。

區又同意,陳是由其議員助理蘇浩代表出席兩次新東會議,惟區沒有印象蘇有否發言。馬又問及,區有否向陳查證,他是否知悉協調會議中否決預算案的爭議內容?區稱沒有就有關事宜,與陳直接聯絡,亦沒有特別向陳的助理查證。

區認為五大訴求難全實現 形容當時社會情況「接近死局」

馬維騉盤問時亦問及,「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是示威者常用口號,有部分人士是否同意只實現部分訴求?區稱,「不排除社會上面有一定程度的人這麼想。(我唔排除社會上面有一定程度嘅人咁諗。)」

馬指,區不會奢望(dream)五大訴求可以全部實現?法官李運騰一度問,這不是「35+」的根本目的嗎?又問馬是否要堅持問這個問題。馬同意。

區遂答稱,「我認為現實政治上,要完全實現『五大訴求』是不現實的。因為始終都要政府回應,我也都相信政府不會完全接受了『五大訴求』的全部內容。」

(我認為現實政治上,要完全實現『五大訴求』係唔現實嘅。因為始終都要政府回應,我亦都相信政府唔會完全接受曬『五大訴求』嘅全部內容。)

李追問,區是指「五大訴求」現實上不可能實現?區稱,「政治始終是要有談判和妥協…就我而言,最終極的目標是我要真普選了,但民主運動始終是要一步一步走的。如果你問我在2019到2020年的情景底下,政府忽然說明天就有普選呢,是不現實的。至少是程式上面,也有很多的關卡該走,亦都要顧及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

(政治始終係要有談判同埋妥協…就我而言,最終極嘅目標係我要真普選啦,但民主運動始終係要一步一步走嘅。如果你問我喺2019到2020年嘅情景底下,政府忽然話聽日就有普選呢,係唔現實嘅。至少係程序上面,都有好多嘅關卡要走,亦都要顧及香港社會各界嘅意見。)

李再追問,「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有沒有合理的可能性可以實現?區再重申,「這是一個很難的機會。(係一個好難嘅機會。)」

李續問,即是一個死局(deadlock)?區同意,稱「接近一個死局」,並舉例指相信除撤回逃犯條例外,最容易達成的就是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2019年8月,一班大學的校長去禮賓府,就我理解,他們也和特首談過有關的問題,似乎終歸也未能實現,所以『五大訴求』是不容易實現的目標。」

(2019年8月,一班大學嘅校長去禮賓府,就我理解,佢哋都同特首傾過有關嘅問題,似乎終歸都未能實現,所以『五大訴求』係唔容易實現嘅目標。)

官問人力、社民連政治主張分別 區:難有清楚的分別

法官陳慶偉問及,人民力量與社民連的政治主張有何不同,稱感到好奇。李運騰亦指,區提到兩黨組連繫緊密(hand in hand),但相信兩黨有分別。

區低頭、俯向證人檯上笑說:「好難回答喎。(好難答喎。)」他其後指,「我試試看說了。(我試下講喇。)」陳慶偉則稱,如果區不知道,可以提出。李運騰亦問,是否其中一個較進步(progressive)?

區稱,若要歸類,會視兩政黨均為「進步民主派」。陳慶偉一度露齒發聲笑,點頭續聽區的解釋。區續說,「大家都知道個成立史,人民力量是從社民連分裂出來的,所以政治議題上面,是有些分別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個成立史,人民力量係由社民連分裂出嚟嘅,所以政治議題上面,係有啲分別嘅睇法。)

馬維騉稱,不認為人民力量是由社民連分裂出來。在被告席的何桂藍一度突眼,張開嘴巴,身體微微傾前。陳慶偉問,即區不知道有甚麼分別?

區續說:「到了2016年後,的確很難有清楚的區別。大家都知道,人民力量只剩陳志全做立法會議員,社民連就沒了,我們很難從平常的立場行為去評價他們的分別。」

(到咗2016年後,的確好難有清楚嘅分別。大家都知道,人民力量得返陳志全做立法會議員,社民連就無喇,我哋好難從平常嘅立場行為去評價佢哋嘅分別。)

區供稱仍視陳志全為朋友 指陳「唔係真係好激進」

代表人民力量陳志全的大狀馬維騉,盤問時先向區諾軒確認他和陳的關係。區同意,他和陳志全同樣來自民主派,在社福議題上看法相近;二人亦為立法會同事,不時共事、用膳。

當馬問到,區曾否與陳同玩手機遊戲「Pokémon GO」時,被告欄傳出笑聲,區亦笑著答「係」。區並確認,至今仍當陳是朋友。

區又同意馬所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曾讚陳是最勤力議員,其會議出席率近乎100%。對於區早前供稱,人民力量屬「進步民主派」,馬向他釐清指人力「進步」是相對於傳統泛民政黨,而陳志全本人並不激進;區同意,並指「他也不是真的很激進(佢都唔係真係好激進)」。

區盤問下亦確認,陳在2012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出櫃」聲明自己是同性戀者,此後他為推動性小眾平權,不時與政府、建制派合作,而同志平權是其核心政治信念。

馬之後問,就區所知,若政府積極回應性小眾平權、反歧視主張,「陳會毫不猶豫支持政府」,區同意,另亦確認陳在「全民退休保障」立場上,與社民連一致。

馬問特定情況下陳對預算案立場 法官、控方先後打斷指屬猜測

馬維騉其後問,以區和陳的關係,會否預期政府若推出全民退休保障,陳志全會支持預算案。區答,「如果他認為利多於弊,那麼他也會有投贊成票的可能(如果佢認為利多於弊,咁佢都會有投贊成票嘅可能)」。

馬再追問,「既然你就穿同志平權同意…(既然你就著同志平權同意…)」時,被法官陳仲衡打斷指,區只是講「可能」,區回應指,「始終無發生,是啦(始終無發生,係喇)」。

馬再問,指區稍早前同意陳志全重視同志平權,那他會否預期,若預算案具前瞻,確保性小眾的社會福利,區不會質疑陳會投票支持政府。法官陳慶偉聞言即打斷指不會批准其問題,法官李運騰亦指問題太廣。

馬修正問題,「若政府政策是貼近陳志全政治議程,即同志權益,區是否不會質疑…(若政府政策是貼近陳志全政治議程,即同志權益,區是否不會質疑…)」

陳慶偉再打斷指「不」。李運騰亦表示,認為問題在於這系列問題,都屬猜測(speculative)。陳補充,「高度猜測」。

法官陳仲衡形容,馬的做法是「特製」(tailor-making)出其當事人會支持的預算案向區提問。李運騰則問馬,是否想指出在預算案上陳志全開放協商。馬同意。李問為何不直接向區指出。

馬:控方指稱的無差別否決 亦同屬猜測

馬遂改問區,會否同意,在不知道預算案的內容下,陳志全不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

此時主控萬德豪反對指,問題是高度猜測、高度假設,不能這樣要求證人給個人意見。馬即反駁,「我必須抗議,若說這是猜測,那麼控方指稱我當事人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也同樣是猜測。」

(我必須抗議,若說這是猜測,那麼控方指稱我當事人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也同樣是猜測)

陳慶偉指已備悉其抗議。李運騰指,舉證責任在控方身上,控方要在陳詞中證案,若控方案情是出於猜測,那麼法律上他們也不能證案。

黃碧雲、林卓廷代表大狀盤問下 區同意九西、新東就否決有分歧

代表黃碧雲、林卓廷大狀沈士文周三亦繼續盤問區諾軒,指其方向是圍繞初選提名表格的第二點:「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

沈問區,該整段的重點是協調會議的共識,參選人需作出聲明,同意協調會議的共識,其中包括「共同綱領」文件?區稱,「毋庸置疑這句句子的邏輯關係,是協調會議共識先走。(毋庸置疑呢句句子嘅邏輯關係,係協調會議共識行先。)」

沈續問,如協調會議就否決預算案沒達成共識,參選人同意的部分則不包括否決預算案?區稱,「所以要看回參選人本身他們的看法是什麼。(所以要睇返參選人本身佢哋嘅睇法係乜嘢。)」沈再問,即需要看選區達成的共識?區稱,「可以這樣理解。(可以咁樣理解。)」

沈再追問,在九龍西(黃參選選區)、新界東(林參選選區),區曾提到就否決預算案沒有達成共識?區同意,「確有分歧。」

辯方展示謄本 林曾稱看政策決定對預算案立場

區在馬盤問下,確認黃碧雲、林卓廷的提名表格,均沒否決預算案的內容。沈又展示新東初選論壇的謄本,顯示林卓廷回應嘉賓李慧玲提問時,稱要看具體政策,才可決定對預算案投贊成或反對。法官陳慶偉問,是否指林不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區稱同意法官的觀點。

沈其後問區,初選提名表格的第六點:「我特此聲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同意,若參選人未有就此項作出聲明,就沒有資格參加初選。

區稱原定退「35+」後離開政壇 稱不望香港發生「攬炒十步」

辯方盤問期間,一度問及區諾軒今年初刊登的學術論文。法官陳慶偉打斷指,區在2020年7月15日退出初選,那麼區的研究生計劃原本為何?區答,「我本身打算在10月的時候,開始我的博士生的生活。」(我本身打算喺10月嘅時候,開始我嘅博士生嘅生活。)

陳問,是否計劃赴日本?區同意。

陳一度托頭指,立法會選舉原定同年9月舉行,若假設初選及立法會選舉如期結束,區是否仍會在立法會選舉後,飛往日本?區表示,「我本身已經計劃了離開香港,甚至可以這麼說,當我決定離開這個…退出『35+』工作吧,我的人生計劃是離開政壇。」

(我本身已經計劃咗離開香港,甚至可以咁講,當我決定離開呢個…退出『35+』工作啦,我嘅人生計劃係離開政壇)

陳追問,換句話說,即區不會見證到攬炒十步?區表示,「不會,和我也不想(此事)在香港發生。(唔會,同埋我亦都唔想(此事)喺香港發生)」

區:施德來一直維持和理非

另外,代表施德來的大狀黃廷光盤問下,區同意施所屬的民協立場溫和。法官李運騰問及施的政治立場,區形容,施是民協的新生代、為務實的區議員。黃問,就區的了解,施在反修例運動中,有否變得激進?

區稱,「就我理解他一直都是維持和理非的主張。(就我理解佢一直都係維持和理非嘅主張。)」

黃問到,區如何理解民協「又談又砌(又傾又砌)」的口號是?區稱,「他們說的路線是很主張通過談判去爭取權益,所以叫做談,但也都不排拒砌…他們都是一個很有歷史的政黨。即使說『砌』都好,也是一點很和平的行動。」

(佢哋講嘅路線係好主張透過談判去爭取權益,所以叫做傾,但亦都唔排拒砌…佢哋都係一個好有歷史嘅政黨。即使講『砌』都好,都係一啲好和平嘅行動。)

法官問「和勇不分」 區:勇武「不排拒暴動」

黃盤問期間,法官李運騰亦問及區諾軒有否聽過「和勇不分」?彭卓棋聞言大笑,被告席亦傳出笑聲。區答稱,「有,我們在反修例運動里,我們可以把…分成兩類,和理非我們都提及過,勇武這就是那一點很主張……直接行動的人,他們也都不排拒暴動。」

(有,我哋喺反修例運動入面,我哋可以將…分成兩類,和理非我哋都提及過,勇武呢就係嗰一啲好主張……直接行動嘅人,佢哋亦都唔排拒暴動。)

在李追問下,區稱,「我意思係佢哋唔排拒暴力嘅行動(我意思是他們不排拒暴力的行動)」,又指「當時候有參與暴動啊,也許啊是擲汽油彈啊也行(當時候有參與暴動呀,或者呀係擲汽油彈呀都有嘅)」。

李續問,區對「和勇不分」的理解是?區答稱,反修例運動是持續的運動,很多時有暴力場面在公眾集會出現,而「和理非」的則參與和平的遊行,「這種情況交替出現,那麼也有提及大家剛剛所說『和勇不分』,是讓一個運動一路持續的條件。」

(呢種情況交替出現,咁亦都有提及大家啱啱所講『和勇不分』啦,係令到個運動一路持續嘅條件。)

區確認黃碧雲、林卓廷 沒簽署或夾附「共同綱領」

早前庭上披露,各區協調會議達成「協調協議文件」,內容不公開,但個別地區,有參選人提交初選提名表格時,夾附內容與該文件相同的「共同綱領」;而兩者均有「積極(新界西用字為「會」)運用《基本法》權利,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字句。

代表民主黨黃碧雲、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周二續審時,繼續盤問區諾軒。沈問根據區的觀察,直至九龍西(黃參選選區)及新界東(林參選選區)各自最後一次協調會議,兩區是否都沒就否決預算案與否達成共識。區同意。

沈續問,以區所知,案發時黃、林都沒簽署或在初選提名表格夾附「共同綱領」;區確認指「他們是無做到這些行為(佢哋係無做到呢啲行為)」。

區:〈墨落〉與初選組織者「毫無關係」 「整個民主黨都無簽」

沈之後指出,〈墨落無悔〉是一份2020年6月10日發布的聲明,意在回應前一日戴耀廷在記者會上指毋須簽署「共同綱領」。區確認。沈又問,〈墨〉與初選組織者是否沒關係;區答「毫無關係」。

沈再問,區身為組織者,是否不同意有參選人強逼其他人同意否決財政預算案。區答,「民主派應該維持多元性,所以我不同意當時的一點做法(民主派應該維持多元性,所以我唔同意當時嘅一啲做法)」。

沈追問,區當時有否留意到黃、林二人沒簽〈墨〉。區答,「這裏簡直是可以說整個民主黨都無簽(呢度直情可以講成個民主黨都無簽)」。

沈再指出,就區身為組織者的理解,民主黨立場是否希望留有日後商議空間,而不願就否決權被綑綁,而這點直至〈墨〉出現後都沒改變。區答,「的確是無改變的(的確係無改變嘅)」。

沈再指,黃、林沒做前述行為,是否與民主黨立場脗合。區答,「黃小姐和林先生,我也看不到有轉變的(黃小姐同林先生,我都見唔到有轉變嘅)」。

協議文件提否決預算案 區同意戴為促討論加入、非與會者共識

就初選各區「協調協議文件」中,有關否決預算案的字句,沈引用區諾軒與警方錄影會面的內容盤問,顯示區稱曾向戴耀廷反映兩政黨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的看法,又指戴回應稱認為「積極運用」的字眼,能為政黨保留不否決的空間,「他(戴)認為是沒問題的」。

(佢(戴)認為係無問題嘅)

在法官詢問下,區指該兩個政黨為民主黨與社民連。沈續問,因此協議文件中「否決預算案」的字句,並非與會者共識?區同意,稱「也解釋了為什麼『積極運用』這個字眼是有一定程度的彈性」。

(亦都解釋咗點解『積極運用』呢個字眼係有一定程度嘅彈性)

區又同意沈所指,「積極運用」字眼由戴想出來,目的是放入文件供討論,以回應對於否決與否的分歧,而戴加入字眼前,會議上對於否決預算案一事已有分歧。沈續問,戴將字眼加入所謂「協議」文件後,新東和九西仍沒達成共識的討論?區答,「確實無進一步會議」。

區指毋須參選人簽共同綱領 「是怕取消資格」

沈其後又指,戴耀廷於2020年6月9日(即〈墨〉發布前一日的)記者會上,之所以稱參選人毋須簽署協議,是否因為參選者之間,就著積極或會運用否決權一事,有不同看法?

區否認,指「就我理解,當時係驚取消資格嘅問題(就我理解,當時是怕取消資格的問題)」。被告欄內即傳出一些雜聲。

沈追問,參選者對積極或會運用否決權與否有分歧,是否毋須簽署協議的原因之一。區再答,「應該沒那麼想。(應該無咁諗。)」

法官陳仲衡即指,戴耀廷曾在記者會上明確地表示,若參選者簽協議,會有風險。區即答,「他(戴)在回答記者會的問題的時候,有說過他不會整一份文件出來,來到去給…政府取消參選者的資格」。

(佢(戴)喺回答記者會嘅問題嘅時候,有講過佢唔會整一份文件出嚟,嚟到去畀…政府取消參選者嘅資格)

區:「三投三不投」非大會一部分 支出沒納入初選財政

當沈士文問及「三投三不投」的議題,區直言「唔認為『三投三不投』係大會嘅一部分。」區又提到,戴耀廷只提及曾與「李伯盧」(即吳政亨)聯絡,惟區對當中的詳情並不知情。沈問,「35+」的組織者是否為區及戴?區補充指,亦包括「民主動力」。

法官李運騰其後問區,「35+」計劃的財務或組織架構上,最根本的推動者(primary mover)為區及戴?區稱,「可以這麼說。(可以咁講。)」區稱,「民主動力」負責初選的財政部分,「民主動力會整理一個申報的資料,攤分並向選舉事務處申報相關的開支。」

(民主動力會整理一個申報嘅資料喇,攤分並向選舉事務處申報相關嘅開支。)

法官陳仲衡問及,若視「三投三不投」為「35+」分支,即當中的支出,會加入去「35+」財務一部分?區稱,「雖然我不是負責財政事宜,但就我理解,這個『三投三不投』是無包含在這個選舉財政里。」

(雖然我唔係負責財政事宜,但就我理解,呢個『三投三不投』係無包含喺呢個選舉財政入面。)

法官連問組織者之間角色區稱戴為主腦 自己負責聯絡溝通

法官李運騰問及,同為組織者的戴耀廷與區之間的分工。區答稱,「我主要是負責出席協調會議,聯絡不同派系的人士,和跟他們溝通需要,以及我是負責整個選舉論壇的舉辦。」

(我主要係負責出席協調會議,聯絡唔同派系嘅人士,同埋同佢哋溝通需要,以及我係負責整個選舉論壇嘅舉辦。)

李追問,即區負責執行(execution)的部分?區同意。

李再追問,戴耀廷及區諾軒,誰是「35+」的主腦(brain)?區答稱,「我想較少爭議的是,他(戴)負責了很大部分,他對於35+的理解,我意思是論述的工作,組織的工作上,他當然已經出席了很多的協調會議了,以及是相關的活動。他亦都是主要負責聯絡『香港民研』的人。」

(我諗較少爭議嘅係,佢(戴)負責咗好大部分,佢對於 35+ 嘅理解,我意思係論述嘅工作,組織嘅工作上,佢當然有出席好多嘅協調會議,以及係相關嘅活動。佢亦都係主要負責聯絡『香港民研』嘅人)

區稱受社民連、民主黨等託付 稱為未能維護多元聲音感內疚

區又指,看事發時公開的言論,「毋庸置疑,佢(戴)係一個較主要位置」。區然後突稱,「我也想補充多一點,大家可以看到隨著初選情節發展,相對保守的參與者或者不同的參選人,我是接觸得比較多的,甚至於他們個別也託付於我」。

(我都想補充多一點,大家可以見到隨住初選情節發展,相對保守嘅參與者或者唔同嘅參選人,我係接觸得比較多嘅,甚至於佢哋個別亦都託付於我)

法官問他是否指社民連的黃浩銘,區稱「包括社民連和民主黨,我自己覺得很內疚(包括社民連同埋民主黨,我自己覺得好內疚)」,法官此時笑著說,這方面法庭不用深究,惟區繼續發言「我是維護不了多元的聲音(我係維護唔到多元嘅聲音)」。

法官關注首提「積極運用」時間 區確認 2020.3.24 九西文件已存在

法官李運騰提到,由於九西候選人在初選提名表格夾附「共同綱領」,故想就「積極運用」首次出現的時序,向區澄清。

李指,2020年3月26日,戴耀廷、莫乃光等人出席的記者會,戴當時介紹「35+」計劃,同日亦為港島區首次協調會議。李問,戴當時有否提及「積極運用」?區稱,「有,在司馬文提出他的反對後,他(戴)開始用這個句子嘗試去說服司馬文。」

(有,喺司馬文提出佢嘅反對之後,佢(戴)開始用呢個句子嘗試去說服司馬文。)

李其後把時序推前至3月2日的九東第一次會議。區稱,「我記得當時候就沒有把它擺落任何檔的。(我記得當時候就冇將佢擺落任何文件嘅。)」

至於在3月2日及九東第二次會議後,即3月中的時間,區指沒有印象九東曾就否決《財政預算案》作出討論。區又提到,「我記得到九龍東,不晚於第三次會議,才說因為其他區都已經加了,所以九龍東都想加回。。」

(我記得去到九龍東,不遲於第三次會議,先話因為其他區都已經加咗,所以九龍東都想加返)

李運騰續指,九西的第一次會議是在3月24日,而當日的文件「35+ 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九西協調機制初稿」,已出現「積極運用」的字眼。李遂問,即3月24日已使用「積極運用」字眼?區確認,「當時的確已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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