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八孩母親案:孩子父親及拐賣者判囚8年至13年

【2023年4月12日訊】

豐縣「鐵鏈女」案件一審判決公佈,受害婦女的丈夫因酷刑、虐待和囚禁她而被判入獄九年,另外五人的刑期從八年到十三年不等。但量刑被指過輕,民間發起再審聯署;留言指:「九年不足以讓她生八次」。

江蘇徐州豐縣東陽

4月7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豐縣「鐵鏈女」案件一審做出判決,被告董志民犯有虐待、非法拘禁,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被告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犯有拐賣婦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三年不等,並處罰金。庭審中,被告人董志民、時立忠、桑合妞、霍永渠、霍福得表示認罪、悔罪。

作為一項中國轟動一時的案件,這個判決結果卻被廣大網友質疑量刑過輕,他們指出2018年一位耽美(少年、尤其是男性少年的愛情)作者因在網上出售7000多冊耽美小說,被控制作、販賣淫穢物品被判刑10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比鐵鏈女多數被告刑期仍要長。

許多關注此案的人士認為判決過輕,仍然無法達到改革的效果。然而,也有人指出,中國販運人口及婦女罪的刑期通常在10年以內。活動人士去年一直在推動法律改革,因為他們認為,如此輕微的刑罰並不能對販賣者和買家市場形成威懾作用。

大部分網民表示憤怒和失望,有留言指出:「這是她的一生,但對於販賣者來說,只有九年的刑期。」、「九年的監禁不足以彌補她被迫生育八次的損失。」據報,去年小花梅的事件曝光後,她被帶離了她的村莊,並被送往一個病房接受治療,至今仍然待在這個病房,無與外界接觸。

針對這個量刑,央視新聞採訪了審判長和相關專家表示,該案因為案情重大複雜,進行了提級審理。此外,對1998年參與拐賣小花梅的7名嫌疑人,均超過20年追訴時效期限,最高檢依法對其中5人核准追訴。但在中國從事性暴力案件的律師黃思敏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指出,判決沒有提到其他針對鐵鏈女的可能罪行,例如強姦。雖然與中國其他拐賣案件相比,這些刑罰實際上很重。但那是因為很多案件從未被起訴,或判刑過輕,沒有考慮其他相關罪行。

有網友們發起要求再審「鐵鏈女案」的民間聯署呼籲,聯署信上指出,對鐵鏈女案的一審判決已然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它使「婚姻家庭」儼然成為收買被拐賣婦女、強姦、故意傷害等累累罪行的「保護傘」,使得董志民逃脫了更嚴厲的刑罰制裁,對相應公職人員的問責也未有交代。因此,聯署信上有三點公開呼籲:一是再審鐵鏈女案,對被告人董志民作出適當的定罪和量刑。二是建議將董志民虐待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原判改為故意傷害罪,並追加公訴其涉嫌所犯的強姦罪。三是追究上述涉事當地官員的違法責任。

鐵鏈女案件源於2022年1月,一則廣為流傳的「豐縣生育八孩女子」視頻,視頻中,一名疑似精神失常的女子在嚴寒天氣下沒有外套,被用鐵鏈鎖在小屋中,引發網民的高度關注和激烈討論,這名遭拘禁的女子在網絡被稱為「鐵鏈女」。事後,當地官方前後發佈了四個不同版本的通報,引發網友強烈質疑。事發至今,「鐵鏈女」當事人已經在公眾視線消失多時。另外,儘管在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通報中,對當地涉事官員做出行政處分,但違法線索的處理至今還沒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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