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八孩母亲案:孩子父亲及拐卖者判囚8年至13年

【2023年4月12日讯】

丰县“铁链女”案件一审判决公布,受害妇女的丈夫因酷刑、虐待和囚禁她而被判入狱九年,另外五人的刑期从八年到十三年不等。但量刑被指过轻,民间发起再审联署;留言指:“九年不足以让她生八次”。

江苏徐州丰县东阳

4月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县“铁链女”案件一审做出判决,被告董志民犯有虐待、非法拘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被告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有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庭审中,被告人董志民、时立忠、桑合妞、霍永渠、霍福得表示认罪、悔罪。

作为一项中国轰动一时的案件,这个判决结果却被广大网友质疑量刑过轻,他们指出2018年一位耽美(少年、尤其是男性少年的爱情)作者因在网上出售7000多册耽美小说,被控制作、贩卖淫秽物品被判刑10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比铁链女多数被告刑期仍要长。

许多关注此案的人士认为判决过轻,仍然无法达到改革的效果。然而,也有人指出,中国贩运人口及妇女罪的刑期通常在10年以内。活动人士去年一直在推动法律改革,因为他们认为,如此轻微的刑罚并不能对贩卖者和买家市场形成威慑作用。

大部分网民表示愤怒和失望,有留言指出:“这是她的一生,但对于贩卖者来说,只有九年的刑期。”、“九年的监禁不足以弥补她被迫生育八次的损失。”据报,去年小花梅的事件曝光后,她被带离了她的村庄,并被送往一个病房接受治疗,至今仍然待在这个病房,无与外界接触。

针对这个量刑,央视新闻采访了审判长和相关专家表示,该案因为案情重大复杂,进行了提级审理。此外,对1998年参与拐卖小花梅的7名嫌疑人,均超过20年追诉时效期限,最高检依法对其中5人核准追诉。但在中国从事性暴力案件的律师黄思敏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指出,判决没有提到其他针对铁链女的可能罪行,例如强奸。虽然与中国其他拐卖案件相比,这些刑罚实际上很重。但那是因为很多案件从未被起诉,或判刑过轻,没有考虑其他相关罪行。

有网友们发起要求再审“铁链女案”的民间联署呼吁,联署信上指出,对铁链女案的一审判决已然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它使“婚姻家庭”俨然成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强奸、故意伤害等累累罪行的“保护伞”,使得董志民逃脱了更严厉的刑罚制裁,对相应公职人员的问责也未有交代。因此,联署信上有三点公开呼吁:一是再审铁链女案,对被告人董志民作出适当的定罪和量刑。二是建议将董志民虐待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原判改为故意伤害罪,并追加公诉其涉嫌所犯的强奸罪。三是追究上述涉事当地官员的违法责任。

铁链女案件源于2022年1月,一则广为流传的“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视频,视频中,一名疑似精神失常的女子在严寒天气下没有外套,被用铁链锁在小屋中,引发网民的高度关注和激烈讨论,这名遭拘禁的女子在网络被称为“铁链女”。事后,当地官方前后发布了四个不同版本的通报,引发网友强烈质疑。事发至今,“铁链女”当事人已经在公众视线消失多时。另外,尽管在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通报中,对当地涉事官员做出行政处分,但违法线索的处理至今还没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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