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七一刺警疑凶 港大学生会四人获减刑至15个月

【2024年9月14日讯】

香港大学学生会四人悼念七一刺警案自戕疑凶梁健辉,承认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去年被判囚24个月。四人提出上诉,上诉庭指原审判刑过重,减刑至15个月。

学生会干事会,2021年7月9日

柏立社消息指,由于案件属国安性质,受廿三条《国安条例》限制,四人未知能否获良好行为的三分一减刑而提早出狱。

上诉人于去年9月开始服刑,至今已服约一年。根据《监狱规则》,囚犯可因行为良好获减刑三分一,但危害国安罪囚犯须获惩教署长信纳“不会不利国家安全”,才可获此待遇。

学生会干事会,2021年7月9日

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4名前成员早前因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的议案,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成,各被判监禁2年。

4人就刑期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本月13日裁定上诉得直,将刑期减至15个月。

4名上诉人为前港大评议会主席张敬生(案发年龄19岁,下同)、前学生会会长郭永皓(20岁),以及前评议员杜林丞亨(18岁)和容颂禧(19岁)。

他们被指于2021年7月的评议会会议上,通过议案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感谢其为香港作出的牺牲。尽管他们其后撤回议案并公开道歉,仍被裁定罪名成立。

上诉庭3名法官潘兆初、彭伟昌和彭宝琴听取双方陈词后,认为案情严重,但原审法官谢沈智慧采纳35个月量刑起点属明显过高,合理起点应为24个月。扣除认罪及酌情减刑后,刑期应为15个月。

代表上诉人的大律师彭耀鸿及关文渭今指出,原审法官对案情证供有错误理解,且错引过往案例作比较。他们认为涉案评议会的影响力有限,议案很快便被撤回并作出纠正,反映事件并非预谋。

律政司则认为上诉人以港大作平台煽惑学生,后果相当严重,原判刑罚并无不妥。

上诉庭将于3个月内就裁决理由发表书面判词。有上诉人闻判后感到惊讶,亦有支持者在庭上落泪和高呼“生日快乐”,场面一度激动。

CACC2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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