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被禁出境
【2008年8月17日讯】
系列報導
- 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台北地方法院裁決 陳水扁羈押不禁見
-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台检方对扁“战鼓雷鸣” 法庭成主战场
-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陈水扁获当庭释放但受限制
- 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中華民國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貪瀆正式被起訴
- 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台北世貿南港館 驚爆招標弊案
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及他的夫人吳淑珍因涉嫌洗錢,被當局禁止出境。
今日台灣海岸防衛當局已經證實,昨晚獲命令禁止讓陳水扁出境,成為台灣首位被限制出境的卸任領導人。
早前陳水扁召開記者會,承認把選舉經費匯到境外後,其兒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又涉嫌洗錢。今日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特別偵察組於陳水扁寓所和辦公室搜證後,認定陳水扁在海外的資金總額,高達2100萬美元。
陳水扁以及妻舅吳景茂,被台灣特偵組根據反貪污治罪條例限制出境,以保全證據。
消息來源
- 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案遭限制出境,BBC中文網,2008年8月17日(14:34)。
- 防陳水扁潛逃出境 海巡製專刊查緝,中國評論新聞,2008年8月17日(15:11:29)。
- 限制出境!扁珍全列被告!,聯合新聞網,2008年8月17日。[永久失效,無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