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婚姻是非法同居 幼小孩子受伤害
【2008年12月7日讯】
居住于中國廣東省东莞市大朗镇的周女士,现年38岁,因两年前发现丈夫彭先生有外遇,夫妻感情不和,家庭纠纷不断。故此,周女士想通过法律的手段和彭先生打官司,合理分配两人的共同财产,却发现两人的婚姻竟然属于非法同居。
2008年12月5日下午,周女士的儿子彭博放假,本来她是要去接孩子的,可是没想到小车竟然被丈夫(彭先生)锁了。学生四点就放学了,可是到七时,彭博的班主任打电话给彭女士说还没有人来接彭博,周女士生顿时火上心头。但她想到自己身为孩子的母亲,还是去接孩子了。彭博今年十二岁,刚上六年级,看起来略显瘦弱。到了周女士的朋友家,看似文弱的彭博再次接到父亲电话时,吼着说:「你这么不负责,老子长大后打死你。」
「这件事还是件小事」,周女士很平静的说:「在家里的时候,他什么都不管,却常责打孩子。」。周女士就和彭先生分居後,虽然仍住在一层楼上,可是两人极少说话,动辄就是拳脚相加。对於孩子,彭先生也常常是怒目相向。一次在客厅里,彭博拿着彭先生的手机玩游戏,来了信息。彭博打开看了,发现竟是彭先生情人的信息。彭博当时就吵了出来,「整天跟那个鸡婆发信息。」彭先生則吼着说:「大人的事你少管!」啪啪两巴掌就打在了彭博脸上,小小的孩子在心目中刻满了对父亲的愤怒。
彭先生生活风风光光,经常在外一掷千金。可对孩子、老婆却是斤斤计较。前几个月,他买防蚊纱窗,顺便也装了彭博的房间,彭先生提出彭太太应当平摊两千元的费用。早一個月,彭先生提出水电费也应当平摊,於是在彭女士住的房间入门的走廊也装了一个电表。彭先生常常恶意侮辱彭太太。这段时间发现彭太太也能独立撑起生意了,又强行让人去她的门店拉货而不付分文,甚至于悄然锁住彭太太的车。周女士说:「现在实在是不能再忍下去了,决定走法律的路线和他分个清楚。」
可是这时周女士才发现,如果打官司,只能是以非法同居的名义提出起訴,原因是两人结婚时并未按法律程序执行。当时结婚时,由于周女士的父母不同意,并没有办理结婚证明。后来彭先生托一个民政局朋友之便,办了一个结婚证。那个在民政局做会计的朋友并未按程序办事,只是在结婚证上盖了一个公章了事,没有任何存根。现在那个结婚证找不到了,在民政局也查无证据。而按照2000年后的婚姻法规定,没有结婚证,两人的婚姻属于非法同居。所有的财产也只能按非法同居进行分配。
两个人有两个儿子,大的已经十一岁,小的三岁,以及一个抱养的三岁女儿。周女士想把三个孩子都争取过来自己抚养。女儿现在由周女士的母亲抚养,所以不在法律所规定的范畴内。但是两个儿子她只能选一个。所以她想采取这样的策略。先要小的那一个。而大的那一个已经成熟了,思维已经很难改变了,虽然名义上是彭先生的孩子,可是平时也能跟她一起居住。当问起彭博,母親先要弟弟,將來再去接他好不好时,彭博足足沉默了十分钟,然后说好的,不过不要忘了去接他。现在的彭博,极少提及家里的事,而性格十分倔强。他最爱玩電腦游戏,一上网,就沉迷其中。提及父亲时,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等老子长大后,打死他。」目前有關的案件正在起诉之中,彼此的争执卻依然不断升级,对于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消息來源
- 受訪者
- 顾女士(周丽敏女士的朋友)
- 周丽敏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