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決定對陳良宇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2006年9月25日訊】

25日據新華社報導,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良宇同志有關問題初核情況的報告》。

報導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陳良宇同志的問題立案檢查,免去陳良宇同志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

新華社在25日的通稿中稱,中央認為,對陳良宇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充分表明我們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不論是誰,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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