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決定對陳良宇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2006年9月25日訊】
25日據新華社報道,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良宇同志有關問題初核情況的報告》。
報道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陳良宇同志的問題立案檢查,免去陳良宇同志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
新華社在25日的通稿中稱,中央認為,對陳良宇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充分表明我們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不論是誰,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消息來源
- 新華社,中共中央決定對陳良宇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新華網,200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