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麻州維持同性婚姻之合法性

【2007年6月15日訊】

本週四(2007年6月14日)美國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否決了一項限定婚姻僅為一男一女之間的憲法修正案的提案。因此在該州同性婚姻的合法地位仍保持不變。

麻州最高法院在2003年宣告「禁止同性婚姻」違憲,2004年5月起同性婚姻在該州取得合法地位。而2005年由麻州家庭研究所(Massachusetts Family Institute)領導下,由十七萬人連署提案修改憲法,希望增定婚姻僅限於一男一女之間。

麻州州議會在本周四表決,以151對45的票數否決了這項提案。該提案原本需要50票以上贊成方能於2008年11月改選時交付公民投票。這也表示新的憲法修正的提案必須從頭開始,而在2012年之前不可能交付公投。

麻州為美國唯一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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