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最低工資今起實施

【2011年5月1日訊】 討論多時的最低工資今起在香港實施,第一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定為28元,即僱主每個工資期給予僱員之工資平均每小時需多於28元,否則等同欠薪,是違法的行為。

工聯會會長鄭耀棠在港台一節目表示,今天後將不會再有侮辱性工資出現,28元是工人的尊嚴。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則承認,最低工資的實施背後必定會有代價,並相信有人會受影響,被顧主辭退。

而今天是五一國際勞動節,多個團體上街遊行,有示威者企圖衝入長江中心,但被警方阻止;而在接近香港時間下午四時半,遊行隊伍龍頭已經過了修頓中心。政府早前發出最低工資指引,表示用膳時間及休息日是否有薪交由勞資商方決定,令部份團體不滿。

政府亦為最低工資製作了三段電視廣告宣傳短片,長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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