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宣言批變性、代孕威脅人性尊嚴

【2024年4月13日訊】

梵蒂岡稱代孕、性別肯定手術及性別流動嚴重威脅人性尊嚴,形容為視己為神;亦重申反對禁止同性戀及針對LGBTQ群體的法律。

梵蒂岡教義部籌備五年,本月10日發表長達20頁的《尊嚴無盡》(Infinite Dignity)宣言,闡述天主教會視為威脅人性尊嚴的行為,包括代孕、性別肯定手術、性別流動等,稱損害受孕始的獨有尊嚴,性別變更乃自我神化背叛上主,唯先天或後天器官異常的醫療需要例外,與墮胎、安樂死並列。

梵蒂岡首次以重要文件形式,強烈譴責「性別理論」,指其與「接受性別的根本真理」背道而馳。文件稱,根據聖經,將人類分為男女兩性有深遠意義,故性別變更手術質疑上主創造。文件批評性別流動理論模糊男女二性差異,指「要求自我定義,等同自我神化,與真愛之神抗衡。」

文件引述教規指人體分享「按天主形象而造」的尊嚴,並強調身心不可分割;指任何性別轉換手術通常會危及個人於受孕時所獲賜予的獨有尊嚴;亦呼籲全球禁止代孕,指其嚴重侵犯產婦和嬰兒尊嚴,強調「嬰兒非商品,而是恩賜。」

天主教會在此宣言中,近乎直白拒絕性別肯定手術,認其損害人性尊嚴,等同墮胎、安樂死。宣言稱人體為上主恩賜,「通常任何性別肯定手術威脅受孕始的獨特尊嚴」,僅出生器官異常醫療需要例外。

《華爾街日報》、路透社指,此人性尊嚴宣言醞釀5年,批評性別流動「極危險」,是「意識形態殖民」,譴責模糊男女差異,符合「人自古想扮演上帝的誘惑」。這份宣言重申,性別認同不可悖離出生性別,男女互補是人生根本。顯示即使在方濟各主導下,天主教會寬容度仍有限。

文件譴責以性取向為由迫害、監禁、虐待、虐殺同性戀者,指這與人性尊嚴背道而馳;教義部長斐迪南(Víctor Fernández)指,感痛心部分教徒支持此等法律。惟文件未訴求全面禁止將同性性行為定為罪行。

斐迪南指,消除男女兩性差異損害人性尊嚴,惟懲罰、侵犯和施暴同性戀者同樣違背人性,他對不認同此觀點教徒感沮喪。他接任部長後多提倡方濟各對LGBTQ+寬和態度,但未修改教義。

斐迪南指,試圖消除男女差異實際上是損害而非強化人性尊嚴,他反對性別理論並批評消除性差異的企圖,指這抹去家庭的人類學基礎。

斐迪南指,人的身心生命皆是上主恩賜,任何自我神化意圖與福音真神觀相違。他強調尊重自我與他人身體至關重要,而性別理論所推崇新權利荼毒,正是對此基本尊重的破壞。他相信,承認和接納男女差異是個人發掘自我尊嚴和認同的關鍵。

斐迪南指,此文件獲教宗批准,並應要求加入貧困、移民、侵害婦女及人口販運等議題,視為威脅人性尊嚴。他稱此有助平衡「生死議題」及「維護貧困移民」兩極觀點。保守派支持文件,LGBTQ團體擔心加劇跨性別歧視。批評者質疑由未婚神職人員作出決策。

文件同時重申教會反對墮胎及安樂死的立場,並強烈譴責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文件被視為倒退。專家擔憂教廷立場助長歧視,成保守陣營彈藥,加劇針對跨性別者不利政策。進步天主教徒感失望,認為教廷未瞭解跨性別及非二元性別人士處境。

在方濟各任內,天主教會更包容LGBTQ+群體,近撤除對同性伴侶祝福禁令,引發保守派主教們憤怒。《華爾街日報》指,文件代表天主教會在保守與革新間兩極化加劇之際,力求闡明其道德立場。

教廷去年9月允許跨性別者受洗為教徒,擔任教父教母,同志伴侶子女亦可受洗。教廷去年12月指南允許神父自決祝福同性伴侶,但強調不等同異性婚姻。各地保守派主教痛批違背教義,並明言無視。

Gender Theory 性別理論

  1. 教會首先希望「重申每一個人,不論其性取向如何,都應尊重其尊嚴,並以體諒的態度對待,同時亦要特別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公平歧視』,尤其是任何形式的侵犯和暴力行為」[101]。正因如此,在某些地方有人僅因性取向而被囚禁、遭受酷刑,甚至被剝奪生命,此乃有悖人類尊嚴的行為,理應受到譴責。
  2. 同時,教會亦指出性別理論存在多方面的關鍵問題。教宗方濟各曾提醒我們,「通往和平之路呼籲尊重人權,其依據是世界人權宣言中簡單而明確的原則,我們剛慶祝該宣言的七十五周年紀念。此等原則乃不言自明,且廣獲接受。可惜,在過去數十年間,出現了一些嶄新的權利主張,既不完全符合最初界定的該等原則,亦不盡為人所接受。此等主張導致一種意識形態霸權主義,而性別理論在其中扮演核心角色;後者實屬極其危險,因為其意圖抹煞差異,宣稱要使人人平等。」[102]
  3. 就性別理論而言,其科學上的一致性向來是專家界眾說紛紜的話題,教會重申,人類生命,無論在肉體上抑或精神上,皆為上主之恩賜。此等恩賜應以感恩之心接受,並用於善事服務。性別理論主張個人能自我決定性別認同,此與人生乃上主恩賜的根本真理背道而馳,無異是屈從於人類自古以來想取代真神的誘惑,與愛的真神展開競爭。
  4. 性別理論另一顯著特點是,企圖否認生物界中最大的差異,即性別差異。此種根本差異非但是最大可能之差異,亦是最美麗和最強大的差異。在男女伴侶關係中,此差異達至最美妙的互惠,成為那永不停歇的奇蹟之源泉:新的人類生命誕生於世。
  5. 因此,在性別理論提出的種種新權利主張的光焰下,尊重自己和他人的身體變得至關重要。此種意識形態「設想一個無性別差異的社會,從而消弭家庭的人類學基礎」[103]。故此,「有些此類意識形態,在追求有時可理解的願望時,卻把自己奉為絕對和不可置疑,甚至規定兒童的教養方式,此乃不可接受。必須強調,『生物性別和社會文化性別角色(gender)雖可區分,但不能分離。』」[104]由是觀之,任何試圖掩蓋男女之間無法消除的性別差異的企圖,皆應遭到拒絕:「我們不能把男性和女性從上主的創造工作中分離,因為此等創造在我們的決定和經驗之前,其中蘊含着不可忽視的生物因素。」[105]唯有通過承認和接受此等互惠差異,每個人方能真正發現自我、自身尊嚴和身份認同。

Sex Change 性別改變

  1. 人身體的尊嚴不能被視為低於個人本身的尊嚴。天主教教規明確指出,「人體分享了『上帝形象』的尊嚴」。[106]此真理值得謹記,尤其當涉及性別轉換之際,因為人乃身心一體不可分割。身體乃靈魂內在性得以舒展和彰顯的活生生載體,就如人際關係網絡亦然。身心共同構成人格,皆分享着每個人所具有的尊嚴。[107]此外,身體因具有個人意義,特別在性別狀態(sexed condition),故亦參與這種尊嚴。[108]在身體中,每個人認知自己都由他人所生(generated);男女藉過身體得以建立可育生他人的愛之關係。教宗方濟各教導應尊重人性自然秩序,指出「創造界先於我們,須視為禮物接受。同時,我們被召喚保衛人性(humanity),首先要乃接受、尊重它,因為它是被創造(created)的。」[109]因此,任何性別轉變的醫療干預都有可能危及個人自出生就擁有的獨特尊嚴。不過,若個人在出生時或之後出現明顯的性器官異常,可選擇尋求醫療專業協助解決。這種情況下的醫療程序,並非本文所述的性別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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