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零部件關稅被最終裁定違反WTO規則
【2008年12月17日訊】
12月15日,關於美國、歐盟和加拿大控訴中國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措施的案件有了最終結果,中國被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裁定違反了世貿組織規則。
中國與歐盟、美國、加拿大之間關於汽車零部件關稅問題的爭端由來已久。早在2005年11月,歐盟就認為「中國對等於或超過整車價值60%的零部件徵收與整車相同的關稅,實際上等於變相規定了零部件『國產化的比率』,違反了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定」。2006年2月,美國認為中國政府在汽車零部件領域設置了貿易壁壘,並稱將考慮向WTO提起申訴。由於在磋商之中不能達成協議,2006年3月,歐盟、美國和加拿大聯合就此問題向WTO提起申訴。2008年2月,WTO做出初次裁定,認為中國對進口汽車零部件徵收的關稅過高,違背了加入世貿組織時的承諾。7月,WTO公布了裁決報告,中國向超過整車60%以上的進口零部件按整車徵稅的做法被裁定為對進口汽車零部件構成歧視。9月,中國按照程序向WTO提出上訴。
12月15日的裁決是終審裁決,其結果不能再改變,歐盟、美國和加拿大在此次貿易訴訟中取得了勝利。
消息來源
- 劉寅方,商務部發言人就WTO爭端案上訴機構報告發表談話,國際在線,2008年12月16日。
- 翁陽,中方歡迎WTO在中國汽車零部件案中支持中方上訴,中國新聞網,2008年12月16日。
- 中國汽車零部件關稅貿易糾紛始末,大洋網,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