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郭伟健教你做记者

【2024年9月30日讯】

“他可以先考虑他发布这篇文章的意图是什么。”曾经赞扬连侬墙持刀斩人被告有“高尚情操”的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健在在场记者与外国领事见证下,就如何做好新闻工作发表己见,称新闻工作首要为“抚心自问”及“讲真话”,决非“讲假话、半真半假的话”,在判刑理由中指《立场》推动“本土主义”,暗示背后有金主支持。

郭官裁定,《立场新闻》于2020至2021年发布的11篇文章具煽动性,政治理念属本土主义,沦为抹黑中共中央及港府的工具。郭官认为《立场》并非单纯的新闻工作者,而是参与抗争,与政府对抗,拒绝接纳《立场》前总编辑锺沛权及前署理总编辑林绍桐因履行新闻职责而被定罪为减刑因素。

锺沛权及林绍桐与《立场》母公司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名成立。锺沛权判处监禁21个月,林绍桐可即时获释。林绍桐身患抗嗜中性白血球细胞质抗体血管炎(ANCA)及严重狼疮性肾炎,肾功能不足三成,需定期覆诊控制病情。其妻在庭上拭泪,散庭后与亲友相拥而泣。

郭官强调不认同辩方所指被告误堕法网之说,并指煽动罪于1938年已列为罪行,法例早已提供相关指引。他认为《立场》拥有近160万追踪者,涉案文章对市民伤害严重,无法量化,故判处监禁乃唯一合适刑罚。

“抚心自问”的“客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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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先考虑他发布这篇文章的意图是什么。”他指,新闻工作者发表批评前可考虑发布文章的意图。若意图是抹黑、中伤、散播仇恨,自然要承担罪责;但若批评不涉此等意图,以事实为依归,态度真诚公正,根据传媒道德操守,即使言辞强烈尖锐,亦不会构成煽动。

郭伟健指出,新闻工作之首要为“讲真话”,决非“讲假话、半真半假的话”,强调评论与意见必须建基于“真确事实”为“客观基础”。他以《立场新闻》题为《终审法院喜迎江湖新秩序》评论为例,指作者区家麟在毫无“客观基础”下,以轻挑、藐视之语调指摘法官们“跪得很快很彻底,权力永远是对的,人权法治聊作点缀”,又谓国安法将令政府权力无止境地扩张,被律政司用以打压异己,法官亦不能或不愿独立公正审案。

至于何谓“客观基础”,郭官再次引区家麟文章为例,指区在欠缺证据下,武断指控国安法导致政府权力膨胀、律政司打压异见、法官不能独立公正,“这根本不可能正确”。郭官批评区家麟及锺沛权根本无法证明政权操控法官,更遑论证明包括他本人在内之国安法指定法官“屈服于政权”,区家麟根本无从亦不可能有任何证据,证明终院法官违背誓言、受政权操控,而锺沛权对此亦视而不见。

他说,写文章批评政府时,“他(作者)应先考虑自己的意图是什么”。如果是为抹黑、中伤、破坏政府的合法性、认受性或权威,就要承担罪责;而“打擦边球”、“偷鸡”的人才会误堕法网。相反,若批评政府的意图并非如此,就通过第一关。接下来,这些批评或意见必须以“事实为基础”,经过“适当的验证和证明”,以“真诚公正”的态度呈现,遵守传媒伦理守则,这样即使“猛烈尖锐”地批评政府也不会构成煽动罪。

然而,判断记者意图权力同样在法官手中。ReNews林彦邦报道指出,对于新闻工作者和机构如何批评、质疑政府,郭伟健提出“抚心自问”建议、即“他可以先考虑他发布这篇文章的意图是什么。”,由政府和法官决定何谓“真话”。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政权利用国安法操控法官打压异见,否则作出此类批评即欠缺“客观基础”,不属郭伟健眼中“真话”,有可能构成煽动罪。

原定下午两时半开庭的郭伟健迟到足足两小时,直到四时半才现身法庭,引起旁听席公众不满,高声调侃他是否“跌咗落屎坑(掉进屎坑里)”、建议“买西瓜寻人”、“报警揾人救佢(报警找人救他)”。ReNews报道指,作为美德和记者必备条件的守时,郭伟健似乎并未以身作则。

“参与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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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伟健在判刑理由书中指出,3名被告锺沛权、林绍桐及《立场新闻》母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在案发期间所做的,并非真正的新闻工作,而是参与当时的所谓“抗争”。

郭官指,《立场新闻》多篇社论及评论,足以推断该媒体意图促进本土主义在港萌芽和壮大。他认为,专访民主派初选参选人何桂蓝的报道是替她助选;有关中文大学冲突的专访报道则是“重燃已经冷却的暴力抗争”。换言之,《立场新闻》并非单纯履行新闻工作,而是参与所谓“抗争”。

郭官续指,《立场新闻》两度刊登何桂蓝专访,让她有机会重申“即使揽炒自己也绝不与政权妥协”的煽动性言论,完全认同她言论煽动性言论,并意图助她赢得35+初选。

另一篇有关中大冲突两周年的专访文章,在欠缺客观基础下指学术自由受威胁,美化暴动者行为,企图重燃已冷却的暴力抗争。连同一系列社论和博客,足以“促进本土主义在港萌芽壮大”,尽管锺沛权否认此意图。

郭官表示,不接纳被告因履行新闻报道职责而被定罪作为减刑因素,不同意辩方指被告“误堕法网”。他认为被告“不是单纯的新闻工作者”,“不是进行真正的传媒工作,而是参与当时所谓的抗争”。

辩方指出,法庭从未就新闻工作者的限制订立指引,例如评论要有客观基础方可避免涉及煽动。锺沛权与林绍桐并非明知故犯,只是误堕法网。锺沛权于1995年投身新闻界,曾任职《明报》、《经济日报》、“主场新闻”及《立场新闻》。林绍桐则自2014年起担任《立场新闻》记者。

郭官指出煽动罪自1938年起已属成文法罪行,为传媒从业员提供指引。即使回归后未有涉及媒体的案例,业界仍可参考欧洲人权法庭案例。郭官认为,新闻工作者都明白“新闻工作的首要责任是讲真话,不是讲假话,不是讲半真半假的话”,发布者尽力查证事实,自然具备客观基础。

郭官分析3篇文章时指出,立场新闻专访拟选立法会的何桂蓝,无疑是在助选。文章又质疑曾批评法官被政权操弄的区家麟,如何解释指定法官李运腾曾批准黎智英保释。

郭官认为,《立场新闻》母公司、锺沛权及林绍桐的所为并非真正的传媒工作,而是站在抗争者一方与政府对抗。这些煽动文章发布于近一年五个月期间,正值过半港人对中央、港府、警队和司法机关信任度最低之时。鉴于《立场新闻》facebook专页有逾160万追踪者,涉案文章对市民伤害严重,无法量化,故判处监禁乃唯一合适刑罚。

对于审批发布大部分文章的锺沛权,郭官以23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审讯压力而减刑两个月,最终判处21个月监禁。至于在锺辞职后加入串谋的林绍桐,其参与发布的文章仅一篇,量刑起点为14个月。然而,鉴于林患有严重肾病,入狱可能危及生命,郭官判处林扣除还押313日后即时获释。立场母公司则被罚款5000元,充公令将于明年3月17日处理。

“高尚情操”郭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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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反送中运动期间,50岁男导游洪震携两刀到将军澳连侬墙行人隧道,斩伤包括一名26岁《信报》女记者在内的三人,该女记者肺部重创需切除部份肺组织,更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2020年4月,法官郭伟健判洪震入狱45个月。郭官在宣读判词的一个半小时内,未有斥责洪震,反指女伤者自卫推开洪震是“火上加油”,又花上三分之一时间狂轰社运活动,批评现场和平示威者进行恐怖活动,更赞扬洪震愿意接受惩罚,拥有“高尚情操”,认为“这情操在一些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及专业人士身上都没有”。

郭官言论随即引发社会各界猛烈批评,多名立法会议员如民主党林卓廷、公民党杨岳桥,以及演员阮文泰等均表示震惊和不满。司法机构其后宣布将两宗涉及反修例案件交由另一法官处理。时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表声明,认为法官于公众场合发表不必要政见会损害司法机构公信力,决定郭官暂时不应审理涉及类似政治背景案件。然而,新任首席法官张举能上任后,郭伟健重返岗位,甚至成为国安法指定法官。

在其后的言语治疗师总工会案中,郭伟健再次被指运用“司法认知”和发表大量政治化言论,禁止被告发表政治宣言。2023年2月的光城者案中,尽管被告仅承认串谋煽动颠覆罪而非国安法下的颠覆罪,郭官仍以国安法的强制性最低刑期判处其中两名被告监禁五年,此举同样受到质疑。

2016年,郭官审理旺角骚乱案时,尽管辩方提出事件涉及多项社会议题,包括小贩政策、中港矛盾、警权问题及贫富差距等,郭官仍拒绝考虑,并多次打断辩方律师陈词,强调法庭不会卷入政治辩论或评断政治是非。2018年5月,十名被告中,他判九名被告罪名成立。

“与政府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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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官指出,从《立场新闻》的社论和《立志》实体刊物可见,被告站在“抗争者”一方,与政府“抗衡”。他们将中央政府描绘为极权政府,特区政府为中央傀儡,警队和法官为政权打手等,借此挑起港人对中央和特区政府的仇恨和藐视,不接受两个政府及现行宪制秩序的合法性和认受性。

控方开案陈词指,《立场》17篇涉嫌煽动性文章,包括专访、报道及博客文章。这些文章被分为六大类,分别关于“民主派35+初选案”、“12港人潜逃案”、“境外势力倡议国际制裁”、“《国安法》相关执法行动及司法程序”、“中大暴动案”,以及“恶意攻击中央和政权”。

《立场》案争议点之一,在于是否需证明其煽动意图。郭官裁定,发布者蓄意煽动或罔顾煽动后果,都可定罪。郭官认为,案发时政治气氛极为炽热,大量市民不满甚至反对港府和中央政府。在相关背景下,法庭裁定17篇文章中,11篇具煽动意图。

郭官指《立场》政治理念为本土主义,支持及促进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运动期间成为抺黑和中伤中央及特区政府的工具。两名被告锺沛权及林绍桐知悉并认同文章煽动意图,提供平台发布,意图煽动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及司法,至少是罔顾煽动后果,具有犯罪意图。

在《立场新闻》被裁定具煽动意图的11篇文章中,10篇由时任总编辑锺沛权审批。当中9篇为政治人物罗冠聪、张崑阳,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资深传媒人区家麟等人的博客文章,另有初选案被告何桂蓝及中大校园冲突专访。

这些文章被指在无客观基础下,指控律政司检控初选案荒谬及滥权,攻击《国安法》及煽动罪等,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绪,攻击警方执法。法官认为其馀6篇文章没有煽动意图,包括初选案被告邹家成、梁晃维专访,以及流亡海外的罗冠聪、许智峰、梁颂恒的专访,仅属受访人表述政治观点,没有鼓动他人行动。而有关邹幸彤获人权奖的报道则属新闻。

“刚巧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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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法院就《立场新闻》案量刑,辩方律师余若薇在庭上读出被告林绍桐的陈情信。林绍桐在信中表示,新闻工作者并无效忠对象,如有只能是公众。他认为新闻工作者捍卫新闻自由的唯一方式是报道,自己刚巧成为被告。林绍桐患上罕见的抗嗜中性白血球细胞质抗体血管炎(ANCA)及严重狼疮性肾炎,今年7月病情恶化,肾功能少于三成,需定期覆诊以药物控制。他一直在玛丽医院接受专科医生治疗,若再被判监,可能错过关键治疗时机,随时病情恶化至需要洗肾的第五期,有生命危险。

另一被告锺沛权的书面陈情信提及,他的妻子陈沛敏早年采访日本大地震,是当年最后离开的香港记者之一。锺沛权称认识不少新闻工作者抱持相似信念,相信新闻故事可反映时代,如实记录和报道是新闻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责任。

辩方陈词指出,本案为首次有新闻工作者因报道、评论被控煽动,审讯多次延误。今年3月《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后,囚犯因行为良好获三分一刑期扣减的条例被取消。余若薇表示,锺沛权被捕后已无工作及入息,其妻陈沛敏因《苹果日报》案被还押;林绍桐的病情及狱中环境难以提供所需治疗。锺沛权和林绍桐获准保释前已分别还押349日及313日,辩方建议法庭考虑酌情处理,量刑不超过还押日数,让他们无需重返监狱,亦不受新条例影响。

《立场新闻》案历时近3年,源于2021年12月7名《立场新闻》前任及现任高层被捕起诉。审讯于去年10月开始,原定去年裁决,其后因应英国枢密院判词及上诉庭就谭得志“快必案”上诉结果而两度押后,起诉至今已横跨33个月,至今年8月29日才裁决,由开审至今逾2年。

当天上午11时已有逾60人排队轮候旁听,法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领事、《立场新闻》前员工及播客等亦到庭。持续旁听案件的香港记者协会前主席岑倚兰形容审讯磨人,不认同裁决理由。她指结果或令人失望,但仍心存盼望,“风雨总会有消除的一日”。

BBC报道,前《立场新闻》员工阿家(化名)对结果感失望,担心采访会否被指煽动。另一前《立场》员工宝儿(化名)指判决逻辑不明,只设下模糊红线,加剧自我审查效应。《立场新闻》前员工叶双(化名)目睹办公室被搜查那一刻,令他印象深刻。警方将署理总编辑林绍桐带回办公室搜证,林绍桐要他们照顾家人,随后落泪。叶双感到自己全职记者生涯即将结束,因《立场》是颇理想的媒体型态,编采自由度大,记者可发挥所长。在《立场》最后营运的日子,许多其他媒体的新闻工作者都来到那里,犹如最后的收容所。

《立场》采访主任林彦邦在办公室被搜查当日在场,事后忙于联络传媒交代《立场》去向。同日下午《立场》停运,至晚上网站及社交媒体内容悉数移除。林彦邦表示,《苹果日报》停运近半年后,《立场》已做最坏打算。事发当天因需处理公务,他未有很明确的感觉,亦无暇细想或感伤。

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立场》部分现任及前任高管拘捕当天下午记者会上指出,《立场》在国安法实施后持续刊登多篇煽动性文章,企图引起对特区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视,引起居民间不满,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唆使他人违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区域法院原定8月29日下午2时半判刑,最终延至下午4时41分开庭。被告锺沛权及林绍桐在开庭前分别进入法院大楼。林绍桐上月底因身体不适获准缺席裁决。开庭后,辩方代表余若薇呈上林绍桐的医疗报告,讲解其患有严重疾病,肾功能低于三成,需定期覆诊控制。若被监禁或延误治疗,可能有生命危险。她希望法官量刑等同被告已被还押的时间。

控方以17篇文章作为检控基础,法庭裁定其中11篇具煽动意图,10篇由锺沛权发布,1篇由林绍桐发布。辩方争论当中4篇文章同时发布,反映被告履行新闻工作者职责,发表不同声音。法官未听取文章作者解释,且应考虑《立场新闻》其他没被投诉的文章。下午5时26分,法庭休庭处理证物问题,近一小时后重新开庭宣判。

“裁决正好彰显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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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记者协会、无国界记者、人权观察等多个组织,以及欧盟、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等,均批评《立场新闻》案判决打击香港新闻自由。

香港记者协会声明表示,《立场新闻》案判刑反映新闻自由衰落,传媒工作者履行职责时面对实际危险。两名记者及《立场新闻》因新闻工作被定罪、判刑,已对业界造成不可逆转伤害。审讯不仅审查刊出的内容,更逐字盘问编辑、记者及文字的意图,加剧业界自我审查风气。无国界记者指案件定下危险案例。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总监布鲁克斯(Sarah Brooks)认为,锺沛权和林绍桐因履行工作被判监,令香港新闻自由再迎来悲惨一天。他指出,锺林二人是自1997年以来首批因殖民地时期“煽动”罪而被判监的记者,显示香港对媒体而言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危险时期。该组织促请推翻两人的定罪,并呼吁港府停止以煽动罪及其他国安法例打压新闻自由及人权。

港府发声明指“裁决正好彰显公义”,任何人煽动仇恨危害国安,必然难逃法网。港府发言人反驳外媒及外国政客言论,认为他们作出不符事实、纯为政治目的的言论,恶意抹黑香港。港府认为《立场新闻》完全罔顾客观事实,违背国际人权公约所强调新闻从业员必须真诚行事。港府重申香港市民包括新闻工作者,在法律下享有和行使新闻及言论自由,无须担心会误堕法网。

警方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判决后见记者,表示判辞清晰交代违法界线,指出若新闻机构利用事件为载体散播煽动信息即属违法,并非限制报道特定题目或案件。他强调这些自由并非绝对,若影响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宁可以施加规限。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则支持裁决。香港记者协会则指案件反映香港新闻自由衰落,裁决前已对业界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涉案11篇文章被裁定具煽动意图,李桂华称会视乎撰文者是否有煽动意图,若有将与律政司商讨是否适合检控。该批文章中,4篇由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业顾问区家麟撰写。2022年4月,区家麟涉嫌“串谋发布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被警方拘捕,获准保释,至今未被起诉,他被捕后仍在中大任教。今年9月开学后,本学期原定5科目突然不再由他任教。中大表示区家麟“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假”。其它评论文章涉及3名具名作者,当中罗冠聪及张崑阳已流亡海外,陈沛敏则因《苹果日报》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正还押等候判刑。

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峰表示,案件就煽动文章作分类,但未有清晰界线。他指出,评论文章撰写者不可能顾虑所有事实,根据事实作出诠释属平常,与煽动属两回事。

煽动罪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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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罪源于1914年港英政府颁布的《煽动刊物条例》,1938年订立《煽动条例》,1970年代纳入《刑事罪行条例》。该罪行曾用于控告左派人士,如1952年《大公报》被控煽动并勒令停刊。1967年香港发生左派暴动,持续近八个月。当年香港左派组织响应同期在中国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在中共港澳工委及新华社香港分社策动下,于年初开始伺机在港发起骚乱,左派称为香港反英抗暴斗争。六七暴动期间,亲中报章《香港夜报》、《新午报》及《田丰日报》亦被指发布虚假及煽动性报道,依《紧急法》被勒令停刊。六七暴动后,港英政府未再以煽动罪控告传媒。

《立场新闻》被控的煽动罪原为《刑事罪行条例》下罪行,由港英政府订立。在1997年主权移交至2020年《港区国安法》生效前,港府未曾引用该罪起诉传媒机构或个人。至2024年3月,香港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23条,旧有的煽动罪条文已被取代及废除,现时针对煽动罪最高刑罚由原本的2年监禁提升至7年,如涉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可加刑至10年。

BBC引述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研究员黎恩灏指出,1997年至2020年《香港国安法》生效前,港府未曾用煽动罪起诉传媒机构及个人,因《香港人权法案》及《基本法》仍能起保障作用。国安法生效后,法律环境完全改变。2021年终审法院拒向“羊村绘本案”批出保释,确立煽动罪属危害国安罪行的先例。黎恩灏认为,目前香港有多种法律工具供港府使用,包括殖民时期法例、23条、国安法等,立场案一旦罪成成为案例,当局可借此威吓或进一步审查香港传媒报道或评论。

《法庭线》统计,在2020至2024年3年半期间,共有55人及4间公司被控,涉及37宗案件,均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相关案件判词曾指出,煽动罪没有量刑指引。截至2024年4月23日,共有41人认罪或被裁定罪成,量刑起点由3个月至21个月不等,两名未成年被告分别判入教导所及更生中心。法庭最终裁定《立场新闻》在案发期间共发布17篇文章,当中11篇具煽动意图:

判刑理由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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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立会选战】专访 — 除下记者证后,还有人与她同行吗? 何桂蓝 7.7.2020 29.12.2021 540
  • 何桂蓝形容,香港是年青人连生存和成长空间都没有的地方
  • 试图利用人们对失去自由的恐惧和情绪化反应,去相信和接纳她的主张。毫无疑问,她在鼓吹和煽惑群众对抗中央政府
  • 何桂蓝极力说服,不同意或还未同意“揽炒”手段的读者,以他们还未察觉自己只是生活在极权之下,制造恐惧,令他们相信香港完全没有自由、不能正常生活
  • 意图说服读者相信,唯一出路是与中央和特区政府对抗,进行“揽炒”,他们才有机会得到生路
  • 文章内容对国家安全或公众秩序及安全造成潜在破坏,意图严重破坏中央或特区政府权威,及香港宪制秩序
A4 【博客文章】这星期给香港人的通识题 陈沛敏* 12.9.2020 24.6.2021 285
  • 文章列出 3 宗警方于 2020 年 9 月 6 日执法案件,即谭得志因发表煽动文字被控、女童违反防疫限聚令被捕、一名巴士司机因在游行现场不小心驾驶被控
  • 文章主旨为攻击“谭得志案”执法及检控行动,并利用另外两宗案件,负面描述警方执法以加攻击效果
  • 作者以女童和巴士司机的案件相比,绝不恰当,他们都是涉及单一警方执法投诉;谭得志针对政权、政府的合法性及认受性进行攻击
  • 即使警方在处理女童及巴士司机的执法过程有任何失误,并不能合法化谭得志行为,作者显然以不能互相比对的例子,来煽动公众对政府的仇恨
  • 作者更指“政权杀快必儆香港人,红线不断收龙门不断搬,反正谁大谁恶谁就可以指鹿为马”,显然抹黑政府、执法机关及法庭
A5 【博客文章】在国安法下的新常态,我们应如何反抗和思考 罗冠聪* 20.9.2020 24.6.2021 277
  • 文章抹黑《港区国安法》为打压思想及言论自由的工具,完全不理会在学校里散播港独思想,是破坏香港特区在回归后的宪制地位
  • 内文提到“(国安法)更是让与当权者合流的亲建制人士拥有滥用法律的话语,在各个体制中去进行思想以及言论压制”,属颠倒是非黑白
  • 文章对执行《港区国安法》的描述,完全没有客观基础,等同制造恐惧以作攻击
  • 文章更指导读者低调以“非政治”组织联络、隐藏及蔓延开去,目的显然是煽动香港市民做好准备随时再行动,削弱中央管治以及扩阔对其战线
A7 【博客文章】在乱世中坚强:低谷、幽暗与希冀 罗冠聪* 13.12.2020 25.6.2021 194
  • 作者强调,社会运动源于当权者的权力过大,以致无权者被剥削至一个不能容忍的程度,才导致人民拼命反抗
  • 作者在文章煽动读者的烈士情绪,强调承受代价是社会运动的本质之一,鼓励读者不顾后果地挑战政府及中央的管治
  • 文章指抗争者被无理打压、被失踪、侵犯、长年囚禁等,而没有提任何客观基础,目的是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绪,激励在港抗争者的士气,要求他们全面进行旷日持久的抗争
  • 整篇文章都是教导读者,如何保持战意与中央及特区政府对抗,煽动读者采取他建议的行动
A10 【博客文章】回应国安法通缉:历史不留白 真理永在人世间 张崑阳* 28.12.2020 25.6.2021 179
  • 文章形容中共为邪恶轴心,指斥中央政府以物质力量逼迫追求公义的人,亦指责中央满口谎言,残害香港自治,以图引起读者对中央的憎恨
  • 面对香港政府及中央的镇压行动,张崑阳将其演绎为中央“外强中干的事实和狗急跳墙的心态”,以此激励抗争者,相信过去的行动对中央构成了巨大的影响,以图贬低香港政府及中央的管治威信
A11 【博客文章】2020 香港新词 区家麟* 29.12.2020 24.6.2021 177
  • 区家麟这样撰文,只是挑动和附和那些仍然追求香港独立的人的情绪;区家麟对他说的每一个新词的解释,其实只是他在作出政治表述
  • 区家麟从来没有指出,《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存有哪些其他国家没有的条文
  • 文章对宪制、中央及特区政府管治形容极为负面,例如“一国两制确诊,插喉弥留”、“一个奇迹的崩坏”、“管治瘟疫”、“暴政之下,香港出现第一代政治犯”、“苛政猛于武肺”,又以“狰狞面目”形象化地抺黑中国外交官
A12 【博客文章】穿官袍戴假发演一台烂戏 区家麟* 22.2.2021 24.6.2021 122
  • 文章对《港区国安法》作出的控诉,除了投诉外,没有任何实质的理据,连最低限度,《港区国安法》与其他国家法例相比,是否存有不寻常的条例,他也没有指出。“本席相信是,他根本未能指出”
  • 区家麟文章投诉,律政司追杀政敌绝不手软,可以复核刑期,上诉再上诉。“但是,所有这些程序本来就是香港法律的一部份,并不是由《港区国安法》提供”
  • 区家麟投诉,法律程序可以有人大常委守尾门,人大常委的功用等同英国的国会,它当然有权在附合基本法的情况之下解释法律。英国国会可透过立法推翻法庭判决
  • 文章在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下,指《港区国安法》令政府权力扩展至没有边界,被律政司利用打压政敌,而法官又不能或不会独立公正地处理案件
A13 【博客文章】香港 - 美丽岛 罗冠聪* 2.3.2021 25.6.2021 115
  • 文章批评涉及 47 名被告的 35+ 初选案审讯安排,形容检控为荒谬及滥用权力
  • 从 35+ 初选案的判决可见,该案执法及检控行动合理合法
  • 文章在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下,指律政司提出检控为荒谬及滥用权力,完全漠视执法需要
  • 文章亦忽略 35+ 初选案涉及被告人数众多,法庭有需要延长开庭时间以尽快处理,而控辩各方亦没有就出席时间作出申请
A14 【博客文章】“煽动”作为一种法律武器 区家麟* 1.6.2021 29.12.2021 211
  • 文章在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下,攻击《港区国安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相关条文,为政权所滥用的法律武器,打压言论自由
  • 文章又指法官被测试、训练及没有自主,严重破坏香港司法正当性
A15 【博客文章】 灾难现场 区家麟* 22.6.2021 29.12.2021 190
  • 区家麟在文章完全罔顾,陈沛敏及其他《苹果》高层不是因为其传媒工作者的身分被捕,而是因为他们涉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并且与外国或境外势力勾结
  • 区家麟没有理由知道控方掌握着什么证据,亦不可能知道《苹果》高层之间各人做过什么事,“但《苹果》东主黎智英与外国政要有联络,是一般大众都知道的事情,这些联络是否构成罪行,当然本席无需决定,但区家麟不可能断言说,警方拘捕行动是完全没有根据”
  • 区家麟在文章只是形容陈沛敏及其他《苹果》高层人士是记者,留在“灾难现场”,完全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比喻,其目的只是抹黑执法行动
  • 区家麟更指称,在《港区国安法》下,出现他声称的种种灾难,这是完全没有根据
  • 区一向说,在《港区国安法》下未审先囚,根据其说法,陈沛敏一经被捕,就应即时失去自由。事实显示,陈沛敏后来正式被检控时,控方才向法庭申请将她扣留
  • 文章在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下,攻击《港区国安法》于个别案件执行,包括攻击律政司与法庭
A16 【专访】【中大冲突两年】毕业生忆徒步前行护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 声称

中大校友

11.11.2021 29.12.2021 48
  • 文章在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下,指中大学术自由受到威胁、需要保护,提供错误的事实以攻击警方执法,并美化暴动者的行为
  • 文章忽略警方当时需要处理发生于中大暴动。反之,文章塑造警方打压学生形象
  • 《立场》发布文章时,嵌入一段录影片段,比较校园暴动当时以及两年后景象。片段中有关暴动当时的多个景象,可见如“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抗争口号标语
  • 《立场》藉文章意图重新展示抗争口号标语,“重燃已经冷却的暴力抗争,引起公众对特区政府及警方的憎恨”

另外6篇被裁定不具煽动意图︰

刊物 刊物标题 受访人/

博客作者*

发布日期 最后刊登日

(由警方发现计)

估计

发布日数

A2 【专访】由“无人识你㖞”到新东初选出线 邹家成:证明本土理念系有得赢 邹家成 27.7.2020 13.7.2021 351
  • 文章谈及邹家成是缺乏政治背景的素人,强调他的选战策略必须包含激进理念,因此他要宣扬香港民族主义,呼吁不要浪费时间;同时指责泛民主派不敢指出真相,在立法会的表现是“有目可睹”
  • 虽然文章有提及,邹家成本人对中央或港府的不满,但它有更多篇幅,论及邹对泛民派或民主派的不满。整体考虑下,证据不足以证明文章具煽动意图
A3 【专访】高歌《热爱基本法》仍被 DQ 梁晃维:可能连区议员都时日无多 梁晃维 12.8.2020 13.7.2021 335
  • 梁晃维在文章表述其政治观点,但整体考虑下,文章主旨只在交代梁参政之路,没有特别抹黑或贬低某一方的言词
  • 文章发布时,政府已经宣布押后 2020 年立法会选举,受访者更已被取消立法会参选资格,没有可能参选立法会
A6 【伦敦专访】罗冠聪 一个流亡者,带着愧疚展开新的战斗 罗冠聪 9.12.2020 25.6.2021 198
  • 虽然文章涉及罗冠聪的政治主张,但重点在于交代其在英生活
  • 集中讨论罗冠聪在流亡后的经历及心路历程,但证据不足以证明文章具有煽动意图
A8 【专访】举家流亡海外 许智峰:最亲的人安全在侧,就放心向政权全面宣战 许智峰 14.12.2020 25.6.2021 193
  • 虽然文章涉及许智峰表述其政治观点,但重点在于他交代离港的过程及之后动向,整体考虑下,证据不足以证明文章具有煽动意图
A9 【专访】流亡美国 誓争取金融制裁、救生艇计划 梁颂恒:盼重返属于港人的香港 梁颂恒 15.12.2020 25.6.2021 192
  • 梁颂恒向记者声称,自己的政治理念一直没有改变,他对中央对香港的宪法地位表示质疑,提出只有两个国家才能有两个制度;他亦表示不相信中共之下的地方会有民主的制度,甚至直接指中共不是“honest player”
  • 以上言论反映,梁颂恒对一国两制及中央政府有强烈反对的意见,但没有进一步鼓励他人跟从他的想法
  • 虽然涉及梁颂恒表述其政治观点,但没有进一步鼓动他人行动,整体考虑下,证据不足以证明文章具有煽动意图
A17 邹幸彤获颁“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香港发生的一切是对世界的警号 邹幸彤 5.12.2021 29.12.2021 24
  • 文章是一篇新闻报道,有关邹幸彤获颁发“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报道引述邹幸彤得奖感言,证据不足以证明文章具有煽动意图

立场案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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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案”于2022年10月正式开审,历时57日,原订2023年10月裁决,经三度押后至今方有结果。BBC报道,这是1997年主权移交后首宗传媒被控“煽动罪”而上法庭审讯的案件。目前正在审讯的另一宗“苹果案”,除引用国安法条款外,也有“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名。

日期 事件
2021年9月29日 7名与《立场新闻》相关人士被捕,包括锺沛权、林绍桐、周达智、吴霭仪、方敏生、何韵诗及陈沛敏。警方国安处对《立场新闻》进行搜捕,并在同日起诉锺沛权、林绍桐及其母公司 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立场新闻》即日停止运作。
2021年12月30日 锺沛权、林绍桐在西九法院首次提堂,两人不准保释,需还柙看管。
2022年4月11日 资深传媒人区家麟被捕,涉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与《立场新闻》案有关。
2022年10月31日 《立场新闻》案在区域法院开审,两人否认控罪,审期原定20日。辩方质疑警方未提供所有证据,控方呈交超过1,500页文件。辩方提出永久终止聆讯申请,但被驳回。
2022年11月7日 林绍桐获准保释。
2022年12月13日 锺沛权经过逾一年还押后获准保释,需交出所有旅行证件,每周五到警署报到。
2023年1月10日 锺沛权首次出庭作供,并接受控方盘问,历时36日。
2023年4月4日 锺沛权完成36日作供。
2023年6月28日 完成结案陈词。
2023年10月4日 控辩就枢密院案例陈词,押后裁决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英国枢密院裁定煽动暴力的意图是煽动定罪的“隐含必要条件”,法官要求双方进一步陈词,待上诉庭结果后再作裁决。
2024年3月7日 上诉庭驳回谭德志的定罪及刑罚上诉,确认煽动罪的必要元素。
2024年4月29日 裁决日期押后至8月30日,据报法官郭伟健需要更多时间考虑。
2024年8月29日 经三度押后,《立场新闻》案迎来裁决。

DCCC 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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