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控方指影片配中文字幕是給不懂粵語的人看

【2023年3月19日讯】

香港《立場新聞》被指煽動案續審,控方質疑專訪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的文章刻意鋪排美化,專訪影片配上中文字幕,是要給世界各地認識中文、但不識廣東話的人看。

《立場新聞》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三(15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41日審訊。

控方第20日盤問鍾沛權,圍繞涉案羅冠聰的專訪,質疑報道刻意鋪排美化羅冠聰。鍾否認,指專訪是想立體呈現羅的最新情況,流亡英國後的遭遇和感受。

控方另質疑專訪的影片配上中文字幕,「是做給世界各地認識中文但不懂廣東話的人看?例如臺灣?(係做畀世界各地識中文但唔識廣東話嘅人睇?例如台灣?)」

鍾指此做法屬影像報道的基本配置,幫助觀眾理解和吸收。

至於涉案許智峯專訪,控方質疑《立場》為許推廣「國際線」及「賣廣告」,鍾指說法不公平,專訪僅交代受訪者背景,「那麼你可以說所有媒體都在幫任何新聞人物賣廣告」。(咁你可以話所有媒體都幫緊任何新聞人物賣廣告)

案件周五(17日)續審。

控方指專訪美化羅冠聰 鍾:立體交代其遭遇感受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及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控方第20日盤問鍾沛權,圍繞涉案羅冠聰專訪〈【倫敦專訪】羅冠聰 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

伍淑娟指,專訪刻意鋪排和突顯羅冠聰有承擔,會為香港作出貢獻。

鍾表示,文章演繹多元,控方的說法可以是其中一個解讀。鍾續指,文章中提到一名曾駕「家長車」的人士離港到英國,以此表達有港人因反送中運動,懷著愧疚的心情離港,鋪排羅冠聰有相類感受。

伍遂指出,文章欲美化羅冠聰。鍾不同意,指記者與羅訪問期間,基於對他的觀察而選取用字描述羅。伍再指出,《立場》提供平台予羅冠聰講述政治信念,鍾否認。

伍淑娟續問,羅的意圖是想得到更多支持。鍾表示無法判斷其意圖,但同意政治人物會透過公開發言尋求支持。鍾另指,人物專訪欲立體交代被訪者的最新情況,而羅離港後在英國的遭遇和感受,都是專訪中可以交代的素材。

控方質疑專訪影片設中文字幕 鍾指屬影像報道基本配置

另外,控方在庭上播放專訪的影像報道,指影片主題為「流亡倖存者的愧疚」,加入黃之鋒、周庭入獄前受訪,及反修例運動示威畫面,質疑「《立場》很會找片段配合羅冠聰?(《立場》好識搵片段配合羅冠聰?)」鍾回應,此為一般影像報道的尋常做法。

控方遂指,「你們是故意這麼做(你哋係特登咁做)」。鍾指不同意控方用字,稱「整段片編輯用的footage(片段)一定是故意吧,有意識表達內容,目的是做選裁,畫面要和口述內容有呼應。」

(成段片編輯用嘅footage(片段)一定係特登啦,有意識表達內容,目的係做選裁,畫面要同口述內容有呼應。)

控方質疑,影片無必要加入抗爭畫面,又指報道鋪排成示威者被政權打壓。鍾指作為傳媒編輯,以畫面配合內容是合適做法,「大背景係反送中運動,自然用反送中運動畫面配合。」

控方另質疑,影片配上中文字幕,目的是讓不懂廣東話的觀眾觀看,「不但做給香港,《立場》是做給世界各地認識中文但不懂廣東話的人看,例如台灣?(唔單止做畀香港,《立場》係做畀世界各地識中文但唔識廣東話嘅人睇,例如台灣?)」旁聽席有人嘩然。

鍾回應指,此為香港影像報道的基本配置,「有好過無,幫觀眾理解」。就客觀效果而言,若有時間及資訊一般都會配上字幕。他舉例指,有觀眾「唔開聲睇(不開聲看)」,或「開開吓會偷偷地睇(開開一下會偷偷地看)」,字幕有助觀眾更易吸收。

控方指羅發起約章倡推翻中央 鍾不同意:追求憲政改革

控方指,專訪提到羅希望推動英國針對中港官員制裁,就「12港人」事件引起英方關注。

立場新聞記者在家中被香港警方逮捕

香港國安處人員,早上約6時前往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陳朗昇住所,稱有法庭手令,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作調查,要求陳關上Facebook直播,指會阻礙警員工作。

伍淑娟指,制裁是違法主張,屬勾結外國勢力,「一個國家的人去外國要制裁回自己國家,你覺得沒問題?不損害國家安全?(一個國家嘅人去外國要制裁返自己國家,你覺得無問題?唔損害國家安全?)」

鍾表示,當時尚未有案例判斷羅的主張是否違法,無法判斷提倡制裁會否影響國家安全和利益。

伍又指,羅關注「12港人」議題以配合外國言論,例如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曾要求中港政府放人。鍾認為,「12港人」事件受外國政府及人權組織等關注,曾先後發聲,「係互相配合,定不約而同,我無判斷。」

另外,控方指羅冠聰與許智峯、梁頌恆等人發起《2021香港約章》,希望凝聚港人國際戰線的力量。伍淑娟指,約章追求港獨,甚至推翻中央政府。

鍾不同意,指約章模仿捷克《七七憲章》及劉曉波的《零八憲章》提出政治綱領,內容圍繞爭取民主、結束一黨專政、港人有權決定香港前途等,但沒有控方所述的港獨或推翻中央政府。

伍問道,結束一黨專政不等於推翻政府?鍾指此為追求憲政及政治體制上的改革,令中國實施民主化,容許多黨競爭,並沒有排除中國共產黨可以透過民主選舉繼續執政,不代表推翻政府。鍾另指,約章關注中國少數民族的權益,沒有提倡涉及中國本土的分離主張。

控方指羅冠聰博客「推銷自己」 鍾稱僅表達個人感受

控方另就羅冠聰的博客文章〈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盤問,指羅離港前沒被捕、並非「打街頭線」,有何事情令他失落。

鍾稱「低谷」並非指其個人,而是社運低谷,又認為是香港社運、人權等新聞令羅冠聰感到失落、沮喪。伍指羅在文章「夾硬」指中央打壓示威者,鍾稱理解作者寫法是不少人的判斷,覺得港府是中央政府全面管治下的資源,滿足政治訴求的「頭兒(話事人)」是中央政府。

伍續指,羅形容中央打壓示威者為「強權暴政」,「他還不是分明想煽動讀者對中央的仇恨?(佢仲唔係分明想煽動讀者對中央嘅仇恨?)」

鍾指是作者判斷,不同意文章煽動讀者在社運中「死灰復燃」,或將違法行為合理化,鍾亦沒預計文章有煽動效果。伍指羅在文章「推銷自己(sell自己)」,包括提到被中央打壓、在社運低谷期間呼籲讀者支持抗爭。

鍾指,羅以感性筆觸表達自己對香港政治環境的感受,重申不同意讀者容易被文章幾句挑起仇恨。

控方指《立場》為許智峯「賣廣告」 鍾不同意指說法不公

至於許智峯專訪〈舉家流亡海外 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提及許開設Patreon、將「全職打國際線」。

伍指許流亡前只參與議會、街頭戰線,質疑《立場》為他提供平台推廣新戰線及「賣廣告」。鍾不同意,認為文章只是交代受訪者背景,「那麼你可以說所有媒體都在幫任何新聞人物賣廣告,那不是公平、合適的說法」。

(咁你可以話所有媒體都幫緊任何新聞人物賣廣告,咁唔係公平、合適嘅說法)

伍再指,「打國際線」屬非法主張,鍾稱不會輕易判斷主張是否非法,重申政治人物主張、說法,即使有爭議都需要記錄。伍追問,因許智峯言論非法、「踩界」,故記者沒公開自己名字,鍾稱沒有印象。

伍再指,記者故意不提及許「勾結」丹麥保守黨全國青年委員會前主席AndersStorgaard、與他「合謀」向法庭說謊,僅指許擔心家人成為人質才離港,「整篇文章很理直氣壯囉?讀者不知道,就會傾向接受這個寫?(成篇文章好理直氣壯囉?讀者唔知,咪會傾向接受呢個寫法?)」

鍾不同意,指記者曾讓許回應事件,認為若記者想為許掩飾,大可不提此事。而報道中用到「宣稱」字眼、提及「公務外訪」時又加上引號,反映記者對回應有質疑。鍾又指,文章刊出時,許的流亡過程在新聞性上屬過氣,流亡後的行動才是專訪重點,否認發布不正確內容。

官指控制室未能運作建議押後 辯方憂進度不理想盼續開庭

另外,區域法院下午響起警鐘,消防一度奉召到場,本案因此延遲約40分鐘開庭。

法官郭偉健指,錄音及謄寫控制室因火警問題未能運作,需使用書記面前的電腦錄音機,惟「不是太放心(唔係太放心)」,一度提議押後案件。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本案在4月沒有聆訊,希望3月完成所有證人作供,擔心盤問拖延至下周,進度不理想,並提到自己仍須向鍾覆問,被告林紹桐亦有機會作供。

伍淑娟則預料,本周完成針對涉案文章的盤問,下周預留1至2天就《立場》運作盤問。法官聞言同意繼續審訊,著控辯雙方寫好筆記、提高聲線。案件周五(17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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