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局裁定港台《左右红蓝绿》言论欠持平等 投诉成立

【2020年9月2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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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审议四宗针对广播机构违反相关规例的投诉。其中一宗投诉涉及在香港电台电视31及香港电台电视31A播放的四集电视节目《左右红蓝绿》。该节目于去年9月至11月期间播出,其中一集是有关8.31太子站事件。通讯局认为,有关在个人意见节目中提供适当机会让他人回应,以及表达和回应各种意见的权利的投诉成立,并向港台发出警告,促请港台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的相关规定。

被投诉的港台《左右红蓝绿》节目共4期,分别于去年9月4日、10月7日和15日、11月13日播出。在港铁太子站及荃湾、马鞍山、西湾河、葵芳等地主持及评论警方执法行动。投诉指言论失衡,以偏概全,没有给警方适当机会在节目中或其他时间作出回应。港台向通讯局解释,曾在其他时事节目中邀请警方接受采访或回应,但通讯局认为,港台没有表明是否曾就4期节目主持人的言论联系警方回应。港台称节目制作时间紧张,但其在合理时间内已在31个目标受众相近的同类节目中播出警方的回应。

通讯局认为,为追赶港台自设的制作期限,提供适当的回应机会,并不构成违反《电视节目守则》的依据;加上在剧集播出前播放警方的声明,或向传媒查询回应,不应被视为给警方回应的机会,裁定港台违反《电视节目守则》。守则规定,如果节目会影响个人或机构的声誉,应尽可能公正、准确地报道所有重要事实。被批评的一方有适当的机会及时回应,有争议的个人意见节目,尽可能允许多种意见表达,并向港台发出警告。港台表示,将从网站上删除这四期节目。从7月底开始,该节目时段已被其他节目取代。

另一宗投诉涉及去年7月商台一台及去年7月及8月商台二台分别播放《晴朗早晨全餐》及《在晴朗的一天出发》,其中涉及旺角示威者占道等内容。通讯局认为有关个人意见节目的准确性、公平性及真确性的投诉属实,并向商台发出发出强烈劝谕,要求商台严格遵守《电台节目守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宗投诉是关于无线电视在2011年6月7日播放的一则新闻报道,该报道提及没有在相关网站登记领取政府发出的可重复使用口罩的市民可到邮局领取,但实际上可重复使用的口罩要到6月15日才可领取。投诉人认为新闻报道误导观众,通讯局认为投诉成立,并已向无线电视发出劝谕,促请其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宗投诉涉及去年10月在无线翡翠台及无线新闻台播放的两集《香港早晨》。投诉指在该两集的财经新闻环节中,两家公司的美国预托证券的价格在屏幕显示及主播的报道中被错误调整。通讯局认为投诉成立,并已向无线发出劝谕,促请该公司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的相关规定。

此外,通讯局在考虑了早前公众咨询所收到的意见后,决定将免费电视台“成年观众”节目的最早播放时间由晚上11时30分放宽至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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