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刊宪生效
【2020年6月30日讯】
港区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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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于今天(6月30日)刊宪,并于同日晚上11时生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协商后,今天通过了《国家安全法》,并将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政府。《港区国安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根据该决定,《国家安全法》将在香港特区颁布实施。
《国家安全法》有66条,分为6章,即总则、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