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洗钱案前调查局局长叶盛茂被拘押
【2008年10月6日讯】
系列报道
- 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台北地方法院裁决 陈水扁羁押不禁见
-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台检方对扁“战鼓雷鸣” 法庭成主战场
-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陈水扁获当庭释放但受限制
- 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中华民国前总统陈水扁涉嫌贪渎正式被起诉
- 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台北世贸南港馆 惊爆招标弊案
台北法院就前调查局局长叶盛茂被指参与陈水扁涉嫌洗钱案第三度开庭。法官加控叶盛茂图利、公务员不实等罪名,并下令即时将叶盛茂收押到台北看守所。
前调查局局长叶盛茂今日到台北法院接受侦讯,法官质疑他在收到陈水扁的犯罪资料后,为何会直接把资料交给陈水扁,法官认为叶盛茂有意隐瞒,又认为若不对叶盛茂进行拘押,将难以进行审理,于是下令即时收押到台北看守所并禁止接见。
叶盛茂则一再强调自己并没有犯错,而新加控的图利罪若罪名成立,可判监五年。而法官将在后日第二度传召陈水扁应讯,并会与叶盛茂就案件当面对质。
另一方面,陈水扁所涉的国务机要费案中,检方发现,陈水扁所养的两只狗以及他儿子陈致中的学费、超速罚单、部分婚礼费用,以及陈水扁孙子的书钱,都列入国务机要费案,总数近1,500万新台币。
消息来源
- 星岛日报,叶盛茂遭收押防止共犯串证,新浪网,2008年10月6日(16:26:00)。
- 国务费案/每月500元饲料费 全民养勇哥,NOWnews,2008年10月6日(16:17)。[已失效,有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