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通过同性婚姻法案
【2006年11月15日讯】
报道指出南非国会在14日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同性婚姻的法案,成为非洲第一个,世界第五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最高法院先前的判决指出,南非的婚姻法律情状违反宪法中的平等权,最高法院给与国会一年的缓冲期限,国会应在十二月一日前修正相关法律。
同性平权组织OUT的经理Melanie Judge在纽约时报的访问中表示,前此只有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及加拿大承认同志婚姻而在非洲其余大多数国家仍视同性关系为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甚至比强暴或谋杀还要严重。她在电话访闻时提到“我们可以依此检视我们的宪法。什么是真正的平等? 平等长什么样? 平权不是动态标准。”
然而基督教议员Kenneth Meshoe认为这是“我们十二年民主历程中最令人难过的一天。”
宗教及保守派极力反对,并提出修改宪法以排除同性婚姻的议题,但执政党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要求立委支持同性婚姻的法案。 党主席Vytjie Mentor一个月前告诉南非报纸The Sunday Independent,该党立委应抛弃个人成见支持法案。
新法案使得同性伴侣可以如同婚姻般登记,但同时也具争议性地让承办官员得以依其判断拒绝同性婚姻。
消息来源
- SHARON LaFRANIERE,South African Parliament Approves Gay Marriages,The New York Times,2006年11月14日。
- South African lawmakers sanction gay marriage,The Associated Press,200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