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五人疑涉電視外判服務貪污案被捕

【2010年3月13日訊】

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因是次事件被停職﹙資料圖片﹚

香港時間3月11日,當地廉政公署拘捕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四人,另外拘捕廣告及製作公司一人。廉政公署懷疑五人貪污,取得服務合約。服務包括娛樂綜藝節目。

事件調查未畢,迅即轟動全城,報章雜誌多以頭條及封面故事報導。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涉嫌貪污四人如下: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藝員科演員寧進、藝員科監製錢國偉。廣告及製作公司董事叢培崑也涉嫌貪污。廉政公署通宵扣查五人,並搜查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將軍澳電視城,又搜查叢培崑寓所。

據報導,叢培崑懷疑給予陳志雲、陳永孫利益,以此獲取服務合約,陳志雲、陳永孫涉嫌以權謀私。合約涵蓋綜藝節目,諸如《澳門小姐選舉》、《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陳志雲、陳永孫懷疑迫令藝員降價演出,收取低薪酬,遭扣去的薪資多達兩成至五成。

五人昨晚﹙12日﹚獲准保釋離開廉政公署。

今天廉政專員湯顯明表示,平均每年有十宗貪污舉報,涉及電視台,而調查未完成,不評論上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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