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通過,人權理事會6月開張

【2006年3月16日訊】

聯合國旗幟

在3月15日,正在舉行的第60屆聯合國大會對成立人權理事會取代現有的人權委員會的議案進行表決。最終以170票贊成、4票反對、3票棄權的結果通過了決議(L48號決議草案)。舊機構於今年6月廢除,之後新機構舉行第一次會議。

由於美國的堅決反對,本屆聯大主席埃利亞松原本希望以協商一致方式通過這項決議案的建議失敗,在美國的堅持下對這項決議案進行了表決。

投反對票的國家為美國、以色列、馬紹爾群島和帕勞。委內瑞拉、伊朗和白俄羅斯棄權。另有7個拖欠聯合國會費的國家被剝奪投票權,還有幾國未參加投票。

新設立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有47個席位(之前的人權委員會有53個)按公平地域原則分配,亞洲和非洲各有13個,拉美8個,東歐6個,西歐及其他國家集團7個席位。聯大通過的決議規定,人權理事會是聯大的下屬機構,聯大將在5年後對該理事會的地位進行審查。

各方反應

對與該決議,各方對此反應不一。

表決前,委內瑞拉代表發言說[1],委內瑞拉對上述決議案持諸多嚴重保留意見,但委不願與美國為伍,因此選擇棄權。

聯大主席艾利亞松在大會發言時說,這個決議為我們重新開展人權工作提供了難得的機遇,是促進和保護人權的新開始。他還指出,促進和保護人權應當在對話和合作的基礎上進行,目的是為了加強會員國履行其人權承諾的能力,以造福全人類。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就此發表聲明,認為它將推進聯合國人權事業進入嶄新的階段。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路易斯·阿伯女士當天也在日內瓦發表公報,指出人權理事會的成立僅是開始,它應該指導各國將維護人類基本權益置於狹隘的利益之上。

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博爾頓認為此議案涉及的改革還不夠徹底,但美國今後仍將和新的人權機構合作。

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張義山發言說,希望人權理事會能夠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在世界範圍內進一步有效地促進所有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避免重蹈人權委員會政治對抗的覆轍。 他同時指出,決議草案未能充分反應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發展中國家在人權問題上的關切。例如,未能針對人權會頑疾,即國別提案引起的政治對抗,從機制上予以避免或提供有效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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