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與東南亞國家協會簽署互不侵犯條約

【2008年7月24日訊】 朝鮮外長朴義春今日(24日)與東南亞國家協會(東協)十國名長簽署《東南亞友好與合作條約》,成為東協外第十五個接受這項條約的國家。

條約當中內容包括互不侵犯條款,要求放棄揚言使用武力或使用武力,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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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友好與合作條約》:1976年東南亞國家協會在峇里島舉行了第一次首腦會議,並簽署了《峇里第一協約》,當中包括《東南亞友好與合作條約》和《亞細安協調一致宣言》,從那時開始,東南亞國家協會一直擴增新的成員並簽署《東南亞友好與合作條約》,已簽署當中也包括南韓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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