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开放兑换人民币

【2008年6月30日讯】

台湾由今日(30日)开始,开办人民币兑换业务,台湾中央银行已审核了14家申请人民币在台兑换文件的金融机构。

14家核准申请的金融机构包括台银、土银、合库、彰化、第一、华南、元大、台北富邦、国泰世华、中国信托、上海商银、金门县信合社、兆丰国际、台湾中小企银等14家银行,共1240家分行可进行兑换人民币业务。另外也核准67家外币收兑处,包括旅馆46家、百货公司15家,以及其他6家可以办理收兑(买入)人民币业务。

台湾民众可以凭身份证,在台湾的银行进行人民币及新台币兑换。而观光客亦可凭护照等证件,进行兑换。 台湾中央银行外汇局说,目前兑换人民币业务是双向兑换,并无特定交易地点和对象限制,但每人每次不得兑换多于人民币2万元。

民众抢先兑换

由于这是第一次由台湾的银行推出人民币兑换服务,于是有很多人希望抢先于今日兑换人民币作纪念。

今日人民币买入价为4.339元,卖出价为4.552元,即是要用455.2元台币来兑换100元人民币。

其实有很多银行由于未能保证能拿到央行的许可函,所以很多分行都没有大肆宣传兑换人民服务,令许多人以为是由7月1日才开始兑换服务,所以今日早上兑换人民币的人不多,直至下午才开始多人兑换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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