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威胁处决“顽固台独分子”

【2024年6月21日讯】

北京发布指导文件,威胁对“顽固台独”分子进行缺席审判及最高判处死刑。

赖清德当选

这份指导文件《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称是依据现行法律,包括2005年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颁布。适逢两岸关系紧张,新任总统赖清德上任后,北京已在台湾周边展开军演。

文件规定,建立“台独”组织;修法或公投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定位;推动台湾加入限主权国参与的国际组织,或进行官方往来及军事联系,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等领域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等,均属“分裂国家”行为。

文件指,以分裂中国为目的,顽固宣扬“台独”主张及行动纲领、计划或方案,或实施其他煽动分裂行为者,将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处罚,罪名最高可判死刑,追诉期二十年;情节特别恶劣者,逾期亦可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文件亦指,罪行首要分子或情节严重者,可判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家及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者,可判死刑。

BBC认为文件难以实际执行,惟路透社认为,文件或为北京在认为台湾将出现分裂行为时动武提供法理依据。

文件指,对于需即时审判的“台独”分裂国家及煽动分裂国家案件,经最高检核准,即使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境外,公安和国安机关亦可移送起诉,法院亦可进行“缺席审判”。

文件称,法院缺席审判“台独”分裂国家及煽动分裂国家案件时,应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其近亲属不服判决,有权向上级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其近亲属同意,亦可上诉。

中华民国政府暂未回应,但总统赖清德近日重申“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并强调台军面对的最大挑战,是北京意图“并吞台湾、消灭中华民国”。

文件称,中国法院、检察院、警方和国家安全机关应“依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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