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傳媒組織批警方新安排等同官方發牌

【2020年9月23日訊】

警方多次妨礙記者採訪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
系列報導

香港警方表示將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祇持有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新聞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的記者將不再符合警方對「傳媒代表」的定義。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明報職工會、港台製作人員工會等8個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批評警方在未作任何諮詢的情況下,單方面作出重大修訂,等同實施官方發牌制度,嚴重影響新聞自由及採訪自由。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表示強烈關注,認為警方應詳細交代註冊制度。

警方表示以往在不同的活動中都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混入人群,涉嫌阻撓警方工作甚至襲警」。聯合聲明指出,這只是警方的片面之詞,沒有任何證據,與記協、攝記協無關,警方針對兩會作出的修正不合理,警方不應以行政手段篩選官方認可的傳媒,損害香港市民的權益。此外,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回應稱,警方應在實施新安排前詳細解釋註冊制度,以消除業界的疑慮,並強調任何措施必須確保記者不會受到不合理和不必要的限制。

米報、全民記者等20多間網絡媒體在聲明中表示,排斥網絡媒體等於把香港帶回到幾十年前沒有互聯網的落後時代,並批評警方落後無知,表示深感遺憾。去年在太子831車站拍攝現場的自由攝影師梁柏堅,擔心警方今後會隨意控告網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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