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你可以夢見阿貓阿狗,但別說夢見豬

【2017年9月30日訊】

在今天的中國,白天裏有些話不能隨便說,但至少夜裏你還能自由地做夢。只是,如果你碰巧夢見一頭豬,不要在互聯網上告訴別人。

中國一男子近日因在微信群中談論「夢見豬」被警方行政拘留七天。「夢見豬」已然成為最新的網絡敏感詞,在新浪微博和百度貼吧上都不予顯示,而搜索「夢見貓」、「夢見狗」,甚至「夢見草泥馬」都不成問題。

廣東潮州市公安局湘橋分局9月19日出具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說,現查明46歲的田應俊9月16日凌晨在一個名為「雅俗共賞」的微信群中,以「夢見豬」指代國家領導人孟建柱,並發佈一系列言論,包括歌手王芳利用和「夢見豬」的關係排擠他人上春晚;雷洋因為知道夢見豬和王芳以及著名主持人楊瀾的關係,所以被國安局的人搞死等。

警方說,田應俊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根據該法律,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可處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者,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田應俊所言是流亡美國的億萬富翁郭文貴近期爆料內容的一部分。網民JasonChuang說:「潮州市公安局不經意間成為了郭文貴的宣傳隊。夢見豬你怎麼會有這麼多豬隊友?」

另一位名叫拂曉的網民說:「如果警方不能證實『夢見豬』就是孟建柱,公然侮辱他人就不成立,因為被侮辱的可能是頭豬。」

同在9月19日,河南濮陽市公安局孟軻分局拘捕了當地一名男子,41歲的陳守理在微信群中提到「王芳和孟」被指「侮辱國家領導人和他人」。警方以尋釁滋事為由,對他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另據網上消息,一網民因在微信群里發佈了一條有關周小平和王芳的負面笑話,被警察帶到派出所詢問並作筆錄,扣留24小時後獲釋。

中國6月底通過的《網絡視聽節目審核通則》規定了互聯網上不可言說的68類話題,內容覆蓋了民眾感興趣的很大一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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