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實施遊戲分級制度 業者:家長、代理商都很重要

【2009年12月2日訊】

各家遊戲代理商採用的分級標示比較。A、B皆為官方標準分級別,但A是在分級制度上路後,由經銷商先行緊急貼上,C為代理商自訂的分級別,D為國外業者定義的分級別。

昨(1)日,台灣正式依照遊戲內容表現的類型,實施遊戲分級制度,雖然部分業者早在分級制度前,在部份遊戲封面先行追加了適當的分級標示,但多數的經銷商與遊戲業者,皆不約而同地對此項制度表示贊同。

而在2009年資訊月的展場,部分業者為了因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分級制,將尚未標示級別的遊戲,緊急貼上適當的分級標示,或由代理商回收後,更換封面再行販售。此外,參展商之一的索尼電腦娛樂,也比照微軟在X09的模式,針對試玩區中,包含有限制級的部分區域加強驗證措施,避免未成年參觀者誤觸不正當的遊戲。

針對分級制度的上路,部分業者指出,這項分級意味着代理商必須先行注意遊戲內容,才能轉由經銷商進行上架販售,但是家長理應負起管教的責任,灌輸正確觀念給家中的孩童,才能培養正確的遊戲倫理,而不是一味地放縱孩童去遊玩任何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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