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新聞:刪除請求/存檔/2007年1月至4月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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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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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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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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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新聞。--Yoshi 08:07 2007年2月12日 (UTC)

不是要在這裡展示三天後才能刪除嗎?--Yoshi 16:28 2007年2月14日 (UTC)

拼字錯誤,且2月的日數不固定,應仿英文版命名方式命名(如Template:February28Calendar)。--Yoshi 09:13 2007年2月12日 (UTC)

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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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vio--Shizhao 02:09 2007年2月16日 (UTC)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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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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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內容 -- Railhk0512 16:30 2007年2月19日 (UTC)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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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命名方式不適當。--Yoshi 14:42 2007年2月20日 (UTC)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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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侵犯版權 -- Railhk0512 16:23 2007年2月21日 (UTC)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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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剎那搜尋工坊宣佈:可攜式造字引擎專利從今開放各界運用重複--Shizhao 13:36 2007年3月18日 (UTC)

  • (-)反對 根據Wikinews:內容指南:「新聞故事專注於一個當前的「事件」或「現象」。如果對正在進行的事件有了新的進展,請開始一個新的故事而不是修改現有的。」,而有關報道的內容是在3/17日剎那搜尋工坊將開放可攜式造字引擎專利發佈後才發生的,所以我是反對書生兄的建議。 -- Railhk0512 14:04 2007年3月19日 (UTC)
  • (-)反對承上,不過我是始作俑者,我解釋一下,一個是將舉行此事件的新聞,一個是活動當天的結果報導。我知道書生兄認為將舉行此事件的新聞是個新聞稿,不能放。那我覺得這個理由是不是應該堅持到最後?又我一直很感冒一點,不能放新聞稿的話,那為何首頁的發佈新聞的功能機制就是叫提交新聞稿,這好像太容易誘人入罪?--魔法設計師 16:39 2007年3月22日 (UTC)
看來要修改一下首頁的詞句,關於新聞稿,請參看Wikinews:維基新聞不是什麼:「維基新聞的文章不是新聞發布稿。維基新聞在可能的情況下重申5 Ws and H,及嘗試列示有報導價值的文章,與新聞發布稿不同,這些文章有多個來源及是平衡各方面的。」 --Shizhao 02:07 2007年3月23日 (UTC)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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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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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侵犯版權和內容無關維基新聞 -- 維基新聞記者 Railhk0512 03:43 2007年4月1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