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通過《2020年台灣保證法》

【2020年12月2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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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美東時間星期一(21日)深夜通過2.3萬億美元的《2021財年聯邦政府綜合撥款法》及《新冠肺炎疫情紓困法》,其中包括旨在強化對台支持的《2020年台灣保證法》,要求美國國務卿審視與台灣交往指導方針並提出報告。

內容多達5000多頁的綜合撥款法案除了為美國聯邦政府運作及新冠肺炎疫情紓困外,還包括涉及美國國際政策的相關法案,如《台灣保證法》和《西藏政策與支持法》。

法案規定,國務卿向參、眾兩院外委會提交的報告必須包括一份「與台灣關係指導方針」備忘錄的拷貝,以及《台灣旅行法》的執行與指導方針因執行這個法律而做出的任何改變。

另外,《2021年綜合撥款法》條文也包括國務院支付美國在台協會執行《台灣關係法》所需的經費3200萬美元,以及《全球合作及訓練架構》(GCTF)經費300萬美元。

關於這筆300萬美元資金的規定另外列在伴隨綜合撥款法文本的「聯合解釋性聲明」中。在關於國務院外交運作及相關項目下列於東亞地區的「經濟支持資金」(Economic Support Fund)之下。

條文說,《全球合作及訓練架構》是一個由美國、台灣及日本共同管理的平台,這個平台支持公共衛生、執法、災難救助、能源合作、女性賦權、網絡安全、媒體識讀及良好治理。

綜合撥款法在「涉及新興技術事務」的部分也要求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評估涉及人工智能(AI)、微芯片及半導體供應鏈的重要技術趨勢」並提出報告,在半導體供應鏈的報告中必須涵蓋「對地緣政治轉變潛在影響的分析,包括那些涉及台灣的部分。」

對於美國國會在綜合撥款法中涵蓋支持台灣的條文,台灣外交部在發聲明表示歡迎與感謝。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說,「西藏、台灣、香港等問題事關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干涉」,他要求美方停止借有關問題插手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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