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鎮康法官突暫緩撤消民間電台案控罪
【2008年1月9日訊】
系列報導
- 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香港政府再次查封民間電台
-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香港獨立媒體舉行聯署要求開放大氣電波
-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香港電訊管理局再度查封民間電台
- 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香港上訴庭就民間電台涉嫌非法廣播案進行聆訊
- 2008年9月4日 (星期四):香港民間電台被指干擾民航通訊電訊局要求停播
- 2008年6月23日 (星期一):香港民間電台再度廣播
2008年1月8日,香港司法部門判決裁定現行的《電訊條例》有違憲之處,法官游德康表示,有關條文未有明確表示開設電台的所需條件、審核準則及上訴程序等細節,同時,他亦認為負責電台發牌的有關部門不夠獨立,因有關部門的成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他建議由獨立機構負責電台發牌,以減低因政治問題不能成功申請的機會。
當日下午,司法部門要求暫緩撒銷民間電台案的控罪,並獲游德康接納。有份參與民間電台營運的曾健成等人聞訊後感到失望,立法會議員(新界東)梁國雄更表示「游德康不應中司法部門的計」。
當局得悉判決後決定就此上訴,同時表示有關人士進行「非法廣播」仍可遭到檢控。當局亦在9日申請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廣播,曾健成對此表示當局的做法是輸打贏要。
消息來源
- 香港電台,黎陳芷娟:準備就電訊條例被裁定違憲上訴,香港電台,2008年1月9日。[永久失效,無存檔]
- 香港電台,曾健成:政府輸打贏要,香港電台,2008年1月9日。[已失效,有存檔]
- 蘋果日報,政府輸打贏要 迫官擱置判決,蘋果日報,2008年1月9日。[永久失效,無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