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展旅遊 柬埔寨村民搬遷(續)

【2013年7月30日訊】 柬埔寨戈公省為了給一個大型中國項目讓路,成千上萬的居民已經,或者即將被迫搬遷。 可是一部分搬走的人又回到了原來的村莊,他們說,安置地的生活太艱難。

被迫搬遷到戈公省山區後,淳西蘭一家的生活更加艱難了。她說,原先她全家住在離這裡幾十公里的沿海村莊,她有4公頃半的腰果林,她的丈夫則以打漁為生。可是為了給中國聯合發展集團讓路,修建大型沿海旅遊點,她和1100多個家庭被迫搬遷到這些新的村莊,她說,現在的生活更加困難了。淳西蘭說:「這裡找不到工作,生活很艱難。有時,我們被雇去清除森林,可是我們常常拿不到錢和吃的。」和淳西蘭一樣,很多來到這裡的家庭說,由於生活條件太艱苦,他們考慮搬回原來的村莊。 有些人已經搬了回去。

賽昆是漁民,他有7個孩子。 在他鄉住了一段時間後,他決定返回家鄉博屯姆薩區查姆隆村。賽昆說:「看到其他村民還留在家鄉,我就回來和他們一起住,因為在高原地區,我找不到工作。我習慣在漁船上捕魚,所以不會幹其他事,我要養活很多孩子。」

在查姆隆村的基恩圖地區,幾十戶人家留了下來,抵制中國公司的強迫搬遷。 柬埔寨政府把原先博屯姆薩國家公園保護區裡的3萬6000公頃的土地租賃給中國公司99年。林松是查姆隆村祠廟的僧侶,他說: 「40多家留下來的家庭渴望合法土地所有權證書,渴望回到原來的社區。像我這樣已經60多歲了,如果我搬到新的地方,我要問,我要多久才能種植新的椰子樹?我不會活着看到它們嗎?所以我不會離開這裡,我寧願死在自己的椰子樹下。」

權益組織說,公司給受影響村民提供的賠償計劃是不公平的。恩公其是戈公省利卡多地區的人權觀察員,恩公其說:「以新的房屋和一無所有的土地,來換取人們的家和已經結果實的農田是不公平的。」

在政府的允許下,中國公司根據土地條件,給受影響的村民每家每公頃幾百到8000美元的賠償。每個重新安置的家庭還會得到一座新木屋,和2公頃半的土地供他們生活。

目前,中國公司正忙於建造這個38億美元的項目,根據計劃,這個渡假村包括飯店、賭場、高爾夫球場和港口。這個省的權益人士說,迫使留下的家庭搬走,還不如讓他們如願以償地生活在原有村莊。倪恩•博拉迪諾是戈公省的另一位人權觀察員。倪恩•博拉迪諾說:「人民希望住在原有村莊,是因為他們認為住在這裡有很多好處,所以柬埔寨政府、地方政府和公司應該執行'圈地政策',把原有村莊的土地留給他們。」

記者無法聯繫到中國公司的柬埔寨代表李志旋(音),他的一名在金邊的柬埔寨助手說,李志旋一直在國外,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接受採訪。不過當地政府說,不可能把現有村莊留給村民,他們必須搬走 博屯姆薩區區長洪非萊說: 「根據原則,我們可以讓他們留下來,當然我們可以執行虎皮政策,可是在這個地區我們不能這樣做,因為和橡膠、玉米或者木薯種植地不同,這裡是旅遊區,必須有公路,供水系統和高樓大廈,因此我們不能讓人們分散地居住在裡面。」他還說: 「可是,我不知道他們能不能和平地離開還是強迫離開。我們的工作小組和跨部門工作組一定會解決這個問題,讓公司順利發展,這也有利於我國擁有一個大型渡假村。」

在談到受影響村民補償不公平的問題時,洪非萊區長說: 「這是發展政策。你知道為了這個項目,我損失了多少土地嗎?我在沿海地區曾經有10多公頃土地,我熱愛那裡,希望擁有自己的種植園,可是當發展需要的時候,我怎能阻止發展呢?如果我想要回來,我會被撤職,因為我是執法者。」

可是,被迫搬遷的宋西塔等村民說,他們不願離開自己的家和農田。宋西塔是農民,也是漁民,有5個孩子的他說,如果有機會,他最終只有一個問題要問洪森總理。宋西塔說:「如果有機會見到洪森,我想問他,是不是可以把土地和農田留給以此為生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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