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古思尧获准保释12月18日再讯

【2020年10月1日讯】

黄之锋(资料图片)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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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尧(资料图片)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社运人士古思尧星期三(9月30日)获准保释候讯,其中,黄之锋不得离开香港。

黄之锋9月24日到中区警署报到时再次被捕, 警方指他去年10月5日涉嫌非法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罹患直肠癌的社运人士古思尧也被指于同一天参与非法集结。黄之锋和古思尧的案件9月30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辩方押后案件至12月18日再讯,期间两人获准各以1,000港元保释,其中黄之锋不得离港。

黄、古二人被控非法集结,最高刑期是5年。黄之锋同时被控在未经授权的集会上佩戴面罩,这项罪名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和最高2.5万港元的罚款。黄之锋在法庭外表示:“我们只是想向世界发出一个明确的信息,即使他们逮捕我们、起诉我们,甚至把我们投进监狱,我们也没有理由放弃。”

23岁的黄之锋是香港民主示威活动知名度最高的活动人士之一,也是已经解散的香港众志的创始人和秘书长。黄之锋去年10月5日参加的那次集会起因是,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天宣布要动用紧急条例,通过一项禁止人们在公共场合蒙面的法律。当局采取这项措施的目的是为警方确认抗议示威者的长相提供便利。

今年4月9日,高等法院上诉庭推翻了2019年11月18日的裁决,宣布《禁蒙面法》部分合宪,但规定政府无权禁止在合法示威活动中佩戴口罩,警方无权动手移除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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