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府向时代广场索偿

【2008年6月18日讯】 香港政府昨日采取行动,入禀高等法院,指铜锣湾时代广场把地面公众休憩用地出租,违反批地条款,要求九仓赔偿。

政府指,时代广场业主为了换取较高地积比率及额外楼面面积优惠,与政府在92年签订公用契约时,订明要拨出用地给公众使用。但自93年开始,时代广场一直出租公共空间赚钱,违反批地条款。

时代广场发言人表示,收费纯粹是场地管理成本,符合与政府之间的契约背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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