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影视处不将圣经送检 明报反被送检
【2007年5月17日讯】
有关《圣经》在香港被投诉的事件,截至5月17日傍晚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影视处)已经收到2,041宗涉及《圣经》内容不雅的投诉。影视处影视处于当晚发表声明,认为《圣经》“并没有违反一般合理社会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礼教标准”,因此决定不会将《圣经》交予淫亵物品审裁处评级。这些投诉于5月15日开始出现,被认为很有机会是为了声援《中大学生报》情色版事件 。
另一方面,曾经转载《中大学生报》“情色版”部份内容的5月13日《明报》副刊,在遭到2宗投诉后,影视处旋即将相关内容送往评级,预料五个工作天内有结果。《明报》总编辑张健波表示毋惧送检,指出内容旨在深入地理性讨论有关问题。
有人质疑,影视处在接获逾两千宗有关《圣经》的投诉后不获跟进,却将只有2宗投诉的《明报》迅速处理,有双重标准之嫌。而且,影视处对不送检《圣经》作出的理由,几乎已等同代替审裁处对《圣经》作出评审,因此有越俎代庖之嫌。
消息来源
- 影视处就投诉《圣经》发表声明,香港政府新闻公报,2007年5月17日。
- 影视处接2041宗涉圣经内容投诉,头条网,2007年5月18日。
- 圣经“不雅”遭2041投诉 明报“转载情色”已送检,亚洲时报,2007年5月18日。[已失效,有存档]
- 转刊问卷 理性讨论 《明报》毋惧送检,明报,2007年5月18日。[已失效,有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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