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引用情色版 被裁定为不雅

【2007年5月23日讯】

早前香港的《明报》引用《中大学生报》情色版进行学术讨论收到投诉后,被香港淫亵物品审裁处暂评为不雅物品。《明报》将要求进行复核。

5月13日《明报》副刊一篇文章,转载《中大学生报》的情色问卷的14条问题,藉幽默手法就中大学生报情色版事件作出深入讨论,结果香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收到2宗不雅的投诉,并送交至淫亵物品审裁处进行评级。5月24日,有关文章被审裁处暂列第二类不雅物品。

《明报》发出声明,指该篇文章由资深教育工作者编写,旨在引发读者作出多元思考,绝对没有意图渲染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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