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案侦结 吴淑珍等人遭起诉
【2006年11月7日讯】 2006年11月3日下午(台北时间),国务机要费案正式侦结起诉,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前总统府秘书长马永成等人被起诉。而因为宪法的规定,因此陈水扁虽被列为有共同犯意,但在任期内并不会遭起诉,将在解职或卸任后正式起诉。
此案件起源是种村碧君(日本人,原名李碧君)的堂妹李慧芬,向国民党立法委员邱毅爆料说自己的君悦饭店发票被堂姐拿去给吴淑珍报缴国务机要费,因此监察院审计部开始进行查帐,并将查帐结果转由法务部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的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分案给陈瑞仁检察官调查。
此次调查结果一出,震撼台湾政治圈,朝野各政党纷举行紧急会议以研究对策。而从九月初起的倒扁运动参与者,听到起诉的消息,兴奋的放鞭炮及开香槟“庆祝”。
陈水扁在与幕僚及律师研商后,于11月5日20时(UTC 12时)在总统府举行说明会。
消息来源
- 林庆川、邱燕玲、李明贤、苏永耀,国务机要费案 呉淑珍等4人被起诉,自由时报,2006年11月4日。
外部链接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相关电子档案
- 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国务机要费侦结情形[永久失效,无存档]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起诉书(PDF档案)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缓起诉处分书(PDF档案)
- 起诉书(附表一)(PDF档案)
- 起诉书(附表二)(PDF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