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力公司大丰变电所发生爆炸意外

【2006年4月4日讯】

台北当地时间4月4日下午3时31分(UTC 上午7时31分),位于台北县新店市台湾电力公司(简称台电)大丰变电所发生爆炸事故,当场造成现场进行维修工程的工作人员灼伤。并且造成新店以及邻近的台北市文山区二万多户停电。

受伤的工作人员分别是两名台电员工、一名承包商以及一名外商公司技师,已分别送往慈济医院、万芳医院以及台大医院进行急救,其中一人烧伤面积高达百分之八十,已送进台大医院烧烫伤中心急救。

爆炸原因是因为送电测试时,用作电路火花抑制及保护熔化时金属的六氟化硫(Sulfur hexafluoride)气体外泄造成高压电闪络,瞬间产生数百度高温而灼伤现场工作人员。

六氟化硫是被《京都议定书》列为管制的温室气体,因为绝缘能力佳,也作为电力电路的断路器,亦用于半导体与液晶显示面板的制程之中。

大丰变电所,为室内型变电所,是因应台北捷运路线延伸到新店,及国道三号高速公路通车后所造成的电力需求增加而设立,在施工兴建时曾因为损及邻屋而遭地方人士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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