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06年4月1日起对消费税进行重大调整

【2006年3月23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3月21日联合发布通知,从2006年月1日起,对消费税税目、税率等进行调整。

新增税目有高尔夫球及球具、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增列成品油税目,将汽油、柴油税目作为成品油税目的两个子目,并在成品油税目下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税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调整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几个税目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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