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国家政权”系列案在天津审理

【2016年8月5日讯】 “颠覆国家政权”系列案连日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判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翟岩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判处周世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中国家庭教会长老胡石根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勾洪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四人均决定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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