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通过免外佣税新措施
【2008年7月31日讯】 早前香港政府推出豁免外佣税措施引来批评,并触发解雇外佣潮,行政会议昨日举行特别会议,通过提前停征外佣税措施,并把停征期由两年加至四年。
纾解通胀压力,政府早前提出纾困措施,其中包括豁免外佣税措施。但后来公布细节,指有关措施必需于9月后签约的外佣才有效,结果触发外佣解雇和停约潮。行政会议昨日举行特别会议,通过豁免“外佣税”措施将提前至明天8月1日生效,一直至2010年7月31日其间,雇主可免缴每月四百元的“外佣税”。另外又通过,在2010年续约的外佣,可再获两年豁免,即总共可获四年豁免。
此外,针对解雇外佣潮,政府亦作出特别安排,容许雇主可提前与外佣续约,以保障外佣劳工权益。又容许同一名雇主在豁免期内,提早与外佣终止合约然后再续约。但雇主则须先支付终止外佣合约的一切成本,包括来回机票费、签证费、外佣代理服务费等。而在合约结束后,该外佣可获入境处行使酌情权,暂时毋须离港回乡。
香港家庭佣工雇主协会主席罗军典对新措施表示欢迎,但全港有约一万名雇主已预缴了两年共九千六百元“外佣税”,新措施会对这批雇主不公平。他又批评新措施手续繁复,费时失事。
而香港的外佣组织Kotkiho 发言人Mia则称,有多个外佣团体对新措施表示不满,他们认为政府最好应全面停征“外佣税”。
消息来源
- 外佣税新版本添烦添乱,苹果动新闻,2008年07月30日。
- 免外佣税 两年变四年,新浪网,2008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