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县事件当局指真相已基本查明

【2008年7月2日讯】

贵州省政府发言人星期三(2日)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的骚乱事件回应,指“真相已基本查明”,事件不涉及包庇高干子弟。并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事件已经平息。

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事件,指女死者李树芬是自杀而死。

王兴正说,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在6月22日凌晨0点27分接到有人报警,称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指挥中心接到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于凌晨3时左右将遇溺女孩打捞上岸,急救人员证实女孩已死亡。

而从报警的刘某、陈某、王某查询后得知,死者名叫李树芬,就读于瓮安县三中初二。当日6月21日晚8时左右,死者李树芬与好友王某一起出去玩,同行的还有李树芬的男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他们吃过晚饭后,一同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但被刘某的劝阻。十分钟后,陈某提出先离开。刘在桥上做俯卧撑,这时李树芬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入河中营救,并大声呼叫救人。陈某在听到呼救后折返河边,并跳入河中施救。而王某等人随即报警。

王兴正说,经过对尸体的检验,查明“死者生前溺水窒息死亡”,法医曾提取她的阴道分泌物,结果是“未检出精斑”,证明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

王兴正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在整个事件处置中没有任何人死亡。

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在新闻发布会上,否认该女生的爷爷、奶奶被打伤。但他承认,女生的叔叔从派出所出来后,在保险公司门口曾被人殴打,但没有死,怀疑是黑势力所为,目前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至于后来的骚乱事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会上指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公然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第三度验尸

贵州公安厅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对疑堕河死亡女生进行第三次验尸。

黔南州副州长蒙院芬说,引发冲突事件的死者父亲李秀华、母亲罗平碧和哥哥李树勇等人,自6月28日以来一直失踪,当地政府通过移动通信公司卫星定位系统找寻,终于在7月1日下午4时左右,于瓮安县城一处居民楼内找到其三位亲属。

由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屈健平带队的5名专家,正在对尸体进行第三次验尸。死者家属同意检查完毕当天将尸体安葬。

检查结果将在近两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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