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6·13油罐车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30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2021年1月1日讯】
12月31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沈海高速温岭段“6·13“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重大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
是次事故发生于2020年6月13日的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当天下午4时41分,一辆载有大量液化石油气的槽罐车在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匝道附近侧翻,盛有液化气的气罐破裂,大量液化气汽化扩散,最终于43分发生剧烈爆炸。这次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175人受伤,大量房屋、车辆被毁,直接经济损失约9478万元。
该份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时车辆无故障、罐体材料性能符合标准,车辆的驾驶人员并未毒驾或醉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时的槽罐车驾驶员谢志高在即将行驶至弯道路段时没有及时减速造成侧翻,导致气罐同混凝土护栏发生撞击而撕裂,从而使大量石油气泄露。
报告显示,中共浙江省纪委和浙江省监察委对30名地方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处理。此前,已有7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司法机关逮捕或监视居住。
消息来源
-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沈海高速温岭段“6·13“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