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员在镜头前展示记者身份证 隐私公署指违隐私条例

【2020年12月22日讯】

事发经过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运动
系列报道

去年12月26日,一名警员在大埔超级城拦截调查时,在直播镜头前出示记者的身份证。个人资料隐私专员公署完成调查,指其违反《隐私条例》。

个人资料隐私专员公署在报告中指出,警员有权要求被调查人士出示身份证明。涉事警员在《立场新闻》记者的身份证时,实际控制了相关个人资料的使用。该警员在记者镜头前出示记者的身份证,让在网上观看直播的公众看到,这与其执行拦截任务、核实记者身份的目的并不矛盾,也与该行为没有直接关系,违反《隐私条例》。

公署建议警方考虑修订《程序手册》,加入数据资料规定,并加强警员培训。警方接受了调查报告,同意涉事警员在事件中对记者出示身份证有不足之处、已作出训斥,并会将调查报告转交纪律复检。

事主兼记协副主席陈朗升称,当时警察的行为明显是故意的,属集体的错误。他希望警方能按照警规八级惩处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罚,而不是内部训斥。

记协欢迎个人资料隐私专员公署的报告,并要求警方向涉事记者正式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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