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院长:党性人性冲突时坚持党性

【2016年5月17日讯】

在中国,尽管依法治国口号震天响,但党大法大这个问题答案老百姓已心知肚明。曾有最高法大法官宣称司法工作“党的领导”至上,近来又有一个法院院长宣称:党性和人性冲突时要坚持党性。

近日,一张河南内乡县人民法院宣传标语的照片在新浪微博上热传,标语其中一句是“论党性不论人性”。该院院长成延洲回应称,人性中有许多丑恶的东西,而“党性是人性光辉一面的结晶体”,所以“当党性和人性冲突时,我们坚决只论党性不论人性。”

这条宣传标语的全文是:“论党性不论人性,论规矩不论初犯,论主观不论客观,论业绩不论原由。”

一位内乡县法院的工作人员接受了澎湃新闻(thePaper.cn)的采访,称该院确实挂有“论党性不论人性”的宣传标语,口号是院长成延洲提出的。

这位工作人员还通过短信转发了成延洲院长的回应,表示提出这句口号是为扭转内乡法院队伍管理不严、多人被纪委和检察机关处理的局面所定。

成延洲院长的解释是,人性包含许多丑恶的东西,如“好色、贪婪、淫荡”等,“而党性却是人性中光辉一面的结晶体”,所以“当党性和人性重合时,既论党性又论人性;当党性和人性并列时,先论党性后论人性;当党性和人性冲突时,我们坚决只论党性不论人性”。

选司法干部,党性第一、人性第二、专业背景可有可无

微博上有网友表示,标语中的“人性”应该是指“托关系”这样的人情债。也有网友说,“又来一个讲党高于法的首席大法盲”、“党棍的升迁秘诀”。

前中国最高法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2008-2013)主政中国最高法之后,曾强调法院工作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至上原则。“三个至上”原则最早在2007年12月,由时任中共总书记的胡锦涛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这个颇具争议的原则使得民间有人戏称王胜俊为“首席大法盲”。

不过,成延洲的简历显示其受过正规法学教育,任法院院长前也有过任法官的经历,属于专业背景较强的法院领导。成延洲生于1968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在担任内乡县法院院长前曾在其他基层法院担任法官。

美国之音记者通过检索发现,成延洲在《法学家》、《人民司法》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多篇论文。此外,公开可查的、由成延洲担任审判长的判决书有60余份。

与成延洲相比,许多其他政法系统的领导并没有任何法学专业背景。比如,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没有受过正规法学教育,在升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前,也没有法院的工作经历。王胜俊曾任地方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等职,属于典型的公安系统政工干部。

王胜俊法学专业常识匮乏在民间饱受诟病。在就任高院院长一个月后,王胜俊提出了死刑量刑的三个依据,即“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当时许多法律人士都曾批判把“人民群众的感觉”作为死刑依据这一提法,认为这会导致“舆论审判”、量刑不公。

此外,中共前总书记胡锦涛提出的颇受争议的“三个至上”原则也被与王胜俊紧紧联系在一起。胡锦涛是2007年12月提出“三个至上”原则。王胜俊上任后,专门针对“三个至上”原则组织了全国范围内的学习讨论,甚至派宣讲团全国巡回宣讲。2008年后的司法考试也将“三个至上”作为考察重点。

中国知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曾在博客上撰文,指“三个至上”逻辑混乱,执行下去的话会给法律人带来困难。

与王胜俊一样没有法学背景的还有现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

吴爱英于2005年至今任司法部部长。此前,她曾在山东任党校教员、地委书记、妇联主任、副省长等职。被任命为司法部部长后,吴爱英曾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学习,这也成为吴爱英简历中唯一与法学直接相关的经历。

人性的贪婪,党性能管住吗?

成延洲院长在回应关于“讲党性不讲人性”的质疑时称,人性包含许多丑恶的东西,如“好色、贪婪、淫荡”等,“而党性却是人性中光辉一面的结晶体”。

然而,光辉的党性似乎并没能有效管住政法干部的人性。

5月16日上午,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蒋尊玉的简历显示,他21岁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基建工程兵干事、国企党委书记,后又升任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是一个集部队、国企、地方工作经历于一身的、“党的好干部”。

据《南方日报》报道,蒋尊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接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获通过他人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贿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65.67万元、港币4670万元。

除了腐败的政法干部外,不透明、不独立的司法体系也给“诉讼掮客”们提供了致富的机会。据《华商报》报道,总有一些“诉讼掮客”游走在当事人、代理人和法院领导、审理法官之间,打招呼、设饭局,从中斡旋收受贿赂。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秘书长刘涌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刘涌曾在最高院工作过20余年,后调至高院咨询委员会任秘书长,期间利用自己的人脉替当事人向法官求情、行贿。《华商报》报道,刘涌的办公室里经常是一拨又一拨的当事人上门来找让他帮忙打官司,其“生意”火爆程度不亚于一个正规的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简章》,咨询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涉及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院党组提供咨询意见”,“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等。

去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具体案件。然而实际上,领导为了保仕途或收回扣而插手案件的情况仍屡禁不止。

而且在媒体和司法都不独立的情况下,上级部门要做调研、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多数情况下都是依靠内参、咨询委员会、调研小组等形式,而这样的机构设置,无疑给了刘涌这样的“诉讼掮客”给自己牟利的好途径。

另外,据澎湃新闻报道和新浪网友截屏显示,河南内乡县法院官网“院长致辞”中曾有“论党性不论人性,论规矩不论初犯,论主观不论客观,论业绩不论原由”这句话。而美国之音记者发现这句话目前已被删除。记者致电内乡县法院想询问法院内的标语是否还在,但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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