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賴清德疑戴名錶惹議

Kitabc12345在话题“過去10天證據”中的最新留言:6个月前

過去10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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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ronRance Google搜尋,24日25日賴清德回應後才獲得廣泛報道,在此之前定義為未經證明的事件,事件發生結束於26日傳媒報道25日17:44國民黨人Facebook的辯解,新聞周期發生事件的時間應該是一條線,我理解為事情發生在過去十天,因為剛剛好發佈的那天我檢查過去到26日結束事情發生的新聞周期,剛剛好達到十天的階段,我已進行補救工程,避免時效性問題,不過百度AI應該要刪除,就算補救也不應該存在了,除非找人去採訪人權,或者是AI界 科技界或者是蘋果用戶 人工智能用戶 中國人權觀察者 可能得到保留,但如果僅即時報道,我都不同意發佈,有關報道純粹就是有用戶說不想令有些新聞變成廢稿,所以我就看看怎樣嘗試掙扎一下。 Kitabc12345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7:06 (UTC)回复

主要是當時撰寫的版本和引用的內容全部是21日的,如果說6日發布當時加入了24、25日的回應那我覺得符合時效要求,無的話發布其實有點牽強。然後其實就是發布後超過36小時再作修改的先例應不應該開我覺得應該謹慎一點。 --Myron Rance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7:09 (UTC)回复
本地沒有規定發佈必須提到任何十日內的新進展,因此今日延續6日的發佈是沒有問題的。單純程序上,但是這個也不是最理想的做法,的確有一部份兒女,但是不希望任何新聞被放棄,因為其實被遺棄的精神新聞,精神其實就是拯救者新聞報道,而不是說刪除優先。 Kitabc12345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7:10 (UTC)回复
疑慮,我認為你後者所說的謹慎,我本人完全同意,我深表致歉。這項工作未如理想。就算我的做法所有在這個故仔上也是不太理想的。大家如果看看怎樣處理⋯⋯還是想要刪除?其實我也沒有什麼大所謂,因為其實這個的確很多事情都是我覺得也是比較牽強,尤其這篇新聞就算我程序上去理解也是足足剛剛好踩線的,但是我不想盡量去刪除每一篇文章,儘管後者是最合理的做法,但是希望也可以完成它,是抱着這個心態,不過我也捨得放棄這項工作。 Kitabc12345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7:13 (UTC)回复
NEWINFO 其實有兩個解決方式,一個是把重點轉到新進展又稱gatwicking,另一個是重點仍然放在事件本身但同時報道新進展(實例上比較像游泳那篇),這次我覺得如果當時用後面的方法還是可以發,可惜當時無做。 --Myron Rance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7:29 (UTC)回复
我認同精神上你的講法是完全正確的,但是我覺得我們還未通過新聞報道的時候一定要以後者方法撰寫,今次這篇故仔,我們隨規矩上這個在本地,因應新聞價值還未是生效的方針,僅僅為論述,這種方式發佈的時候還未屬於被禁止的事項,所以我覺得目前他應該被予以延續六日時的發佈。若果存檔後大幅度編輯有疑慮,可以刪走我剛剛進行的GATWICKING。最大的補救,只能這樣做了。個人不希望可能放棄一個剛剛好還可以踩線拯救的新聞。我也同意當時應該要GATWICKING才發佈,從常識上,儘管我們未有通過這個規定。 Kitabc12345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7: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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