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二讀通過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遭廢除
【2016年7月12日讯】
中華民國立法院於今日院會上,以45票對9票,二讀通過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等人提案,廢止民國43年立法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表示,將聲請大法官釋憲,並同時提起行政訴訟,避免任意團體皆可成立紅十字會,違反國際紅十字會一國僅設立一個紅十字會的原則。
本次提案由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提案,經蔡易餘、吳琪銘、陳亭妃、蔡適應、黃秀芳、高志鵬、黃國昌、洪慈庸、林昶佐、徐國勇、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王定宇、林俊憲、吳焜裕、林淑芬、陳瑩等16人連署。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未獲國際承認、人事長期遭政治介入令人詬病、勸募賑災時捐款執行率受質疑等緣由,由於專法為特殊立法,得以規避《人民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建議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今日舉行之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20次會議上,以出席54人中贊成45人,反對9人通過上述提案,施行62年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走入歷史。對此,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發聲明表示,中華民國105年7月12日,是紅十字運動最沈痛的一天。廢除中華民國紅十字專法是台灣的不幸,也是國家的悲哀。紅十字會為人道組織,所有人到工作將持續。同時將邀請支持的立法委員連署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並提出行政訴訟,以尊重國際紅十字運動的「統一」原則,即一國內僅可存在一個紅十字會。同時強調,紅十字會自1904年上海萬國紅十字會成立至今已有112年歷史,是由日內瓦公約衍伸出救援戰場上的傷病兵、保護戰俘及平民而成立的國際性人道救援組織。歷史將會記住,台灣是全世界第一個,也是至今唯一一個廢除「紅十字會專法」的國家。
消息來源
- 陳俊華,立院三讀 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中央社,2016年7月12日。[永久失效,無存檔]
- 陳彥驊,廢止紅十字會法二讀通過 徐永明:轉型正義第一步,今日新聞網,2016年7月12日。
- 國民黨表決敗陣 紅十字會專法走入歷史,聯合新聞網,2016年7月12日。
- 陳炳宏,立院廢紅十字專法 紅會:將聲請大法官釋憲,自由時報,2016年7月12日。
- 立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1545號 委員提案第18433號,中華民國立法院,2016年7月12日。
- 立法院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專法 後續本會將提釋憲及行政訴訟,中華民國紅十字會,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