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委通過王建煊任監察院長

【2008年7月5日讯】 台灣立法院院會昨日(4日)行使第四屆監委人事案同意權投票,通過王建煊成為新任監察院長。但副院長提名人沈富雄未過門檻,無法出任。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共29人,然後在當中選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任期6年。這29人需由總統提名,然後經立法院投票通過同意而任命。由於法院現有112席立委,因此提名人須拿到至少57票同意票才算通過立法院同意。

昨日(4日)在台灣立法院投票中,提名監察院院長的王建煊獲74張同意票,36張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通過成為新任監察院院長。

至於副院長方面,沈富雄獲51張同意票,54張不同意票,6張無效票,被否決出任監察院副院長。

而馬英九總統提名的27位監察委員中,只有24位得到立法院同意通過。無法通過的,除了沈富雄,還有陳耀昌及許炳進。馬英九需要重新提交另外三人,再咨請立法院同意。

目前除了監察院長王建煊獲通過,其他獲通過的監委還包括有:陳健民、洪昭男、黃煌雄、錢林慧君、黃武次、高鳳仙、余騰芳、杜善良、劉玉山、林鉅鋃、洪德旋、楊美鈴、周陽山、李復甸、葛永光、馬秀如、趙榮耀、李炳南、程仁宏、沈美真、吳豐山、劉興善、趙昌平、馬以工。

沉寂超過3年的監察院,將隨著這25位察準監委員獲通過而重新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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