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狀況不斷惡化,同性戀在中國被迫害

【2013年9月23日訊】 2009年,美國歐巴馬簽署公告宣布每年的六月份為「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及變性者驕傲月」,而早在1975年科羅拉多州就允許了同性婚姻。今天在文明國家,同性戀婚姻都得到了允許或尊重,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也採取了「不聞不問」的態度(不支持也不反對)。對同性戀群體來說,「不聞不問」有時候也並非壞事,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同性戀群體來說,這種想法有時甚至有點奢侈。

9月20日晚,北京市朝陽朝陽區警察當局逮捕了三名同性戀者,理由是他們「聚眾淫亂」,據新京報的報導,被逮捕人員事發當時,均在居室內,警察到現場後敲開門將他們逮捕,抓走十餘人,拘留了其中的三人(根據中國法律,觸犯「聚眾淫亂罪」可能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並不是第一次同性戀群體被迫害,由於北京當地警察、工商局及文化局的騷擾,2012年北京酷兒電影節甚至被迫轉入地下舉辦,躲避警察的追查,每天更換場地。而2012年6月,北京同志中心被提前中止租約,理由他們是一個同性戀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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