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央電視台台標被中國教育部指不符規範 需修改

【2009年2月3日訊】

據媒體消息,中國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表示,目前國內的上星電視頻道,共有20個頻道的台標是需要修改的,因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對於電視用字確實有明文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

中國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指出,國內的上星電視頻道的台標目前有五種形式:

  1. 完全使用英文
  2. 混合使用英文和中文
  3. 只使用圖形
  4. 使用漢語拼音加漢字
  5. 使用圖標和中文

其中,第一種、第二種形式需要修改。

中國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除了明確指出中央電視台的15個頻道(CCTV1-CCTV12、CCTV新聞、幼兒、音樂)、山東教育電視台(SDETV)、北京電視台(BTV北京)、內蒙古電視台(NMTV內蒙)、重慶電視台(CTV)、西藏電視台(XZTV西藏)需要修改,同時還對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國教育電視台表示感謝和敬意。2009年伊始,中國教育電視台台標由英文縮寫CETV1、CETV3改為漢字的中國教育1、中國教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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