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出庭被踢屁股情況混亂

【2008年7月21日讯】 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今日(21日)就被控誹謗出庭應訊。他進入台北地方法院時,被一名男子踢了一腳臀部。

陳水扁因指雷學明等人,涉嫌在拉法葉艦軍購案中收受佣金,遭雷學明等5將校控告誹謗。今早他以被告身份出庭,他上午9點半抵達台北地方法院,在進入法院時,遭一名蘇姓男子用腳踢臀部。

據悉,該蘇姓男子是愛國同心會成員,全名蘇安生。他隨即被警方逮捕,並依社會維護法移送法辦。又依社會維護法第45條第一項、第87條第一款,裁定處拘留三天,其間可提起抗告。

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對陳水扁被踢臀事件表示相當遺憾與痛心,並指這是「暴民」行為。

前行政院長游錫堃今日也有前往該法庭旁聽,他對於陳水扁被襲擊表示譴責,他認為民眾應該理性,尊重卸任元首。

他又說,拉法葉艦案是一件很大的弊案,應該要追查清楚,但由於陳水扁在八年總統任期內,無法搜集國外資料,大部份案情仍由檢察機關偵辦中。

游錫堃又說,陳水扁開庭時神情鎮靜,又強調無論多困難,都必須將拉法葉艦案追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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